通过科学测算适当增加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预算

一、通过科学测算适当增加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预算

国家财政系统的重要功能在于合理地分配社会资源,[7]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具有社会补偿性,是弥补社会分配不足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社会总体公平的重要方法。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主要由政府按照财政预算拨付,这是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最重要的来源渠道。针对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不足的问题,加大政府财政预算比例以及完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总额测算方法是解决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不足的技术性手段;提升国家司法救助的政府重视程度是解决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不足的实质性手段。

(一)加大政府财政预算的拨付比例

政府的财政预算具有公共性,[8]国家司法救助的财政预算同样具备公共性特征。国家司法救助的财政预算作为政府支出安排的一项重要内容需要经过合理的测算,最终才能实现国家司法救助资金财政预算的增加。加大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财政支出水平,主要考虑的因素是资金预算应当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财政预算作为国民经济的“温度计”,[9]是地方公共决策行为的体现,[10]在决策过程中除考虑财政需要等因素,地方经济及发展也是重要考虑因素。一般而言,社会经济发展与财政预算是正相关的关系。地方社会经济越发展,相应的财政预算也会随之增加。由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财政预算也应当适当增加。

(二)科学的测算方法(https://www.daowen.com)

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总需求量=需救助人数×救助金额标准,需救助人数可以参照2014年以来的情况,通过逐年比较,计算出需救助人数每年的增长比例,再用前一年的人数基数乘以增长比例就可以得出预算当年的人数情况。救助金额标准目前集中在5000元到10000元,这个救助标准实际上体现了近年来云南少数民族直过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财政拨付情况,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个实际标准可能并不符合救助的实际需要。按照《意见(试行)》《工作意见》《工作细则》及《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具体救助标准,以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之内。据此,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测算方法可以总结为2个计算公式。此外,进一步提升政府的重视程度。政府的重视程度是决定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总额的实质性因素,只有进一步提升政府对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重视程度才能有效地增加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财政预算。

表9.1 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测算公式

图示

说明:1.通过逐年比较,计算出需救助人数每年的增长比率。2.救助标准以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之内
资料来源:依据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践整理而成,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