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少数民族直过区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基础层面问题的解决与路径创新
2026年02月10日
第七章 云南少数民族直过区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基础层面问题的解决与路径创新
社会学理论认为方法论是科学程序的逻辑,[1]具有一般性与普遍性,其目的在于问题的解决。如上所述,本书采用论题学的视角,论题学作为一种问题导向的方法论,一方面,针对具体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将基于实证经验的考察提出具有创建性的路径方案。在此基础上,为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基于第二编的分析,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基础层面主要存在制度认知局限性、制度系统的非均衡化及制度设计缺陷等问题。本书将在对这些问题发生原理的合理阐述的基础上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认知方面的问题将通过概念化、法律意识提升及统一理论基础三个途径解决,制度系统方面的问题将通过国家司法救助机关主体职责明确化、优化制度结构确保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功能最大化及在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尝试建立统一的国家司法救助系统三个途径解决,制度设计方面的问题通过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化与规范化提升立法层次、通过权利类型化的规则设计提升国家司法救助规则的实效性及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社会化的途径解决。其中,建立统一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与国家司法救助社会化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