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制度设计的有效性与专业性
从制度影响因素的角度看,由于制度保存了其组成部分的公认界限,从而使制度延续并与环境融为一体,[54]这是制度存在的适应性表征,故制度设计离不开对环境(抑或实际情况)的考量。同时制度作为具有规范价值属性的实体,其对人们的行为的导向性是比较明显的,[55]故制度设计也离不开对制度价值的考量。国家司法救助的制度设计不仅需要基于当前的实际情况同时还需要考虑制度价值的基本属性。通过对云南少数民族直过区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考察,发现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设计主要存在立法层级较低、制度化程度不够及救助形式单一等问题。结合云南少数民族直过区的实际情况与国家司法救助的制度价值,解决途径主要包括基于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化的立法、基于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价值的规则制定及基于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社会化的多元救助模式三个方面。(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