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系统的非均衡化及其原因分析

第二节 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系统的非均衡化及其原因分析

哲学上讲,系统化与分类密切相关,系统化是在范畴分类的基础上完成的,而分类则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28]系统化其实就是在范畴分类的基础上使范畴形成有序的体系。这种有序的体系是依靠范畴之间的关联性构建起来的。从系统功能的角度看,组织整体就是各子系统功能耦合的结果。[29]功能耦合是系统化的重要特征。系统作为一个有机组织同时还具有整体性的特征。[30]基于此,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系统是指通过国家司法救助规范、国家司法救助实践、国家司法救助效果等要素共同组成的国家司法救助的有机系统,这个系统具有强大的社会功能与个案功能。宏观上,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系统包括国家司法救助的基本制度构成、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规范系统及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机构组织三个方面;微观上,国家司法救助系统包括救助机关主体职责、制度内部结构及制度专业。通过对云南少数民族直过区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系统的实证调研,该系统存在着制度系统非均衡化的问题,具体表现如下。(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