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制度研究背景
(一)分级诊疗制度的提出
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康中国”国家战略,党的十九大提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问题严重,国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要求提高,而我国的卫生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优质医疗资源过度集中在大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不足,使得患者大量涌入大医院就诊,“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国民疾病得不到连续性、整体性服务,医疗成本被极度消耗,健康公平性降低。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重点推出施行分级诊疗制度来解决以上问题。
分级诊疗是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和治疗的难易程度,通过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分级诊断治疗,从而分流就诊患者,使医疗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对促进医药卫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设计初衷与现实的差距
虽分级诊疗制度执行十年有余,但全国各地区还是面临着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动力不足等问题。福建省是国家首批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之一,率先启动分级诊疗建设,原福建省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印发《福建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试行)》(闽卫医政〔2015〕135号),提出“启动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2016年全省所有三级甲等医院组建符合自身专业特点的医疗联合体”。《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20号),要求至2017年全省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县域就诊率达到9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达65%。至2020年,分级诊疗体系基本建立。但是根据《福建卫生健康统计年鉴》显示,2020年,福建省三级医院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23.34%,住院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48.9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56.26%,住院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11.71%。2010—2020年,福建省医疗卫生机构病床数增加了92.95%,其中医院病床数加了109.1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数增加了46.64%。数据表明,虽福建省均已实施分级诊疗制度,但仍存在“倒三角”就医流向,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动力不足,推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障碍。因此,分级诊疗制度科学有效运行极其重要。
(三)国家健康战略发展的需要
2016年,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党中央提出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分级诊疗制度位居首位。《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多方位推进分级诊疗,因地制宜推广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等资源整合的服务模式来实现分级诊疗。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1〕20号),要求推进优质医疗资源的均衡布局,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从推动省、市、县、乡、村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制定加快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推动采取灵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周期等来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2020年暴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也再次暴露了上述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分级诊疗制度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人民生命健康是实现美好生活需要的底线要求和根本保障。因此,围绕分级诊疗制度的分析研究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