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各类医疗机构数量迅速增加,基层医疗资源也相应得到充实,三级医疗体系也逐渐形成,在城镇由市级医院、区级医院和街道、厂矿门诊组成,在“企业办社会”的大环境下,城市居民主要为各企事业机构的“单位人”,企业医院承担了大量的基本医疗服务工作,加之公费医疗、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限制,居民就医的首选也是单位医院或系统内的医院(如铁路医院、农民医院等),客观上促成了基层医疗为主体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由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成。通过合作医疗补助政策鼓励农村居民在乡村两级机构就诊。这些规定经济激励了农村患者就诊乡村卫生服务机构,加上城乡二元经济的政策限制,使他们生命周期主要的卫生行为都发生在基层医疗机构。
高度组织化的社会结构可有效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开展。计划经济时期,我国集体经济占社会经济的绝对主体,城乡居民隶属于某级集体或组织,社会结构严整,有利于统筹管理,城市的全民所有制经济和农村合作社制度,是保证基本医疗推行到城乡基层并落实到家庭和个人的核心条件,一旦这一条件被打破,整个体系就会解体。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好转,卫生投入逐年增加,医疗机构建设、卫生技术人员培养等方面持续提高水平,但当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发生波动时,卫生服务也必然受到影响,由20世纪六七十年代卫生服务机构数的波动可见一斑。
但是,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卫生事业存在着体制化、机制不活、供给短、能力不等问题,走以劳动密集型发展为主的道路,且大量为以基础医疗为主的短期培养型医生,主要工作中心在于预防疾病和消除传染病上,固然较大程度地解决了公共卫生的问题,但这样的服务体系只能提供基本的卫生服务供给。对于医疗服务也是最基本的保障,人员技术、药品供应、机构位等都不能提供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的需求。此外,各级医疗机构存在大量的运行和管理问题,如管理混乱、制度不全、质量不高、设备陈旧的状况,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的矛盾突出。另外,医院长期作为纯福利单位,缺乏自我发展活力,存在“独家办、大锅饭刀切、不核算”的严重弊端。这些问题都影响了卫生体系的成效和提升,进一步说明当时的卫生体系只能提供和保障较低水平的诊疗服务。
总体而言,这个阶段形成了分级诊疗的“雏形”。“划区分级分工医疗服务制”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在较积弱的经济条件下,通过高度组织化的社会结构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的开展,构建三级预防保健网,对三大医疗保险、药品生产进行严格控制,在保证群众基本医疗服务情况下实行“指定式就诊”,用仅占GDP约3%的卫生投入,较好地解决了医疗公平性的问题,为世界近22%的人口提供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满足了社会最低水平线上的医疗卫生需求,提升了国民健康水平。人均期望寿命从1949年的不足35岁增加到了1979年的66.37岁,消除四害,推广疫苗,以此控制了天花、疟疾、血吸虫病等疫病,群众健康水平迅速提高,形成实质上的分级诊疗格局,以最少投入获得了最大健康效益,被世界卫生组织誉为医疗卫生体制的典范。但不可忽视的是,在这个阶段,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国民对健康的需求还未释放,医疗技术水平未得到长足发展,仅能提供和保障较为基本的诊疗服务,但三级医疗预防网一直沿用至今,是我国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框架,也为后续分级诊疗的执行奠定基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国家政策是前提和基础,一旦发生改变,整个分级分工服务体系也会发生变化,甚至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