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政策工具的政策效力演变分析
供给型、需求型和环境型三类政策工具的政策数量变化情况、各类政策工具的整体效力值及平均效力值得分情况分别见表6-5;各类政策工具的子类政策属性的占比及子类政策属性的平均效力值得分情况分别见图6-2、图6-3、图6-4。
表6-5 2009—2019年我国分级诊疗政策三类政策工具的政策数量、整体效力值及平均效力值
图 6-2 2009—2019 年我国分级诊疗供给型子类政策属性分布和平均效力值
注:A 为供给型子类政策属性分布,B 为供给型子类政策属性平均效力值
图6-3 2009—2019 年我国分级诊疗需求型子类政策属性分布和平均效力值
注:A 为需求型子类政策属性分布,B 为需求型子类政策属性平均效力值
图6-4 2009—2019 年我国分级诊疗环境型子类政策属性分布和平均效力值
注:A 为环境型子类政策属性分布,B 为环境型子类政策属性平均效力值
由表6-5可得,三类政策工具的政策数量变化趋势基本保持一致,其中,供给型和环境型政策数量基本都高于需求型政策。各类政策工具特别是供给型和环境型的整体效力,与政策整体效力得分趋势基本平行,说明我国分级诊疗政策效力的得分主要取决于政策措施,特别是供给型和环境型政策的效力值。2012年之后,供给型和环境型政策的平均得分基本高于需求型政策。由图6-2~图6-4可得,各类政策工具的子类政策数量分布不均,在供给型政策中,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类文件占比最多,资金投入与资源分配类政策占比最少;需求型政策中,医保类政策最多,价格引导类政策最少;环境型政策中,目标规划类政策最多,制度建设类政策最少。子类政策的平均效力值反映了政策的内容效度,其平均值在7~20分区间波动,其中,在供给型政策中,资金投入与资源分配类政策的平均效力值最高,技术支持类政策最低;需求型政策中,医保类政策的最高,按病种服务类政策的最低;环境型政策中,目标规划类政策的最高,政策宣传类的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