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分级管理推进分级诊疗
2025年10月13日
一、围绕分级管理推进分级诊疗
新医改主要以医疗建设发展为中心,政策制定主要围绕资源配置发展和公立医院改革两方面进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拉开新医改序幕,意见提出要推进“四梁八柱”建设。《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0号),提出“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加强上下级医疗机构的分级和互动交流,积极推进转诊工作。《关于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的通知》(卫医管发〔2012〕60号),提出“县级医院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危急重症患者的救治,疑难疾病接治转诊。”《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卫体改发〔2014〕12号),提出“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
国家提出了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方向,明确各个医院的功能定位与工作重点。《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要求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即诊疗常见病,抢救急危重症和转诊疑难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提出城市公立医院承担医生专业化培训任务。
新医改实施后政府先后多次出台的多个政策文件,规范了各级医疗机构的发展目标、确定了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通过规范首诊和转诊等流程实现各级医疗机构各司其职的目标,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