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效力评估模型
2025年10月13日
一、政策效力评估模型
根据研究目的,采取经验选择的方式,邀请从事卫生事业管理、医学院校相关行业、卫生政策研究等工作的专家和政府工作人员及研究生参与研究,按照知识结构、工作经验、学历、年龄构成等条件,遴选出7人组成评估组。确定政策效力评估维度及标准后,采取了三步讨论法:首先,由3位研究生分别精读236项政策文件,对政策文本中的政策工具属性进行归类,对各个维度进行打分,然后对意见不一致者进行充分讨论,得出一致性的判定;其次,邀请2位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人员及2位高校专业老师分别对归类及评分结果进行审阅,对不一致的判定进行讨论,直到形成统一意见;最后,对于第一步和第二步中不统一的归类及评分,先由3位研究生给出评定理由,再由2位行政人员和2位老师共同判定最后的结果。以“数字1-字母-数字2”格式给政策编码,依照政策量化标准进行打分,见表6-3。其中,“数字1”代表政策编号,从1到236;“字母”即“G”“X”“H”,分别代表“供给型”“需求型”“环境型”政策工具;“数字 2”代表该政策文本所对应类型政策的子类政策属性的编号。3位研究生计算单一年度政策的整体效力见公式(6-1),计算单一年度政策的平均效力见公式(6-2)。
单一年度政策的整体效力:
单一年度政策的平均效力:
上述公式中代表第t年分级诊疗政策的整体效力;代表第t年分级诊疗政策的平均效力;分别为第t年政策文件的政策措施、政策目标与政策反馈的得分;代表第t年政策的政策力度得分;n为样本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