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城市基层卫生服务建设
2025年10月13日
四、重视城市基层卫生服务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是开展分级诊疗的关键环节,是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核心,起源并发展于欧美国家,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引进并逐步发展,大体经历了引进、宣传、交流、研究、培训、试点等一系列的实践。1997年,《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最早明确提出了要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奠定了基础。《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卫基妇发〔1999〕第326号),明确了基层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措施,指导在政府区域规划主导下的资源配置。《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0〕16号)要求“构建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和专科医院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接着,卫生部印发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设置指导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工作内容(试行)》等政策文件,明确规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规范发展。
《卫生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卫规财发〔2001〕206号),提出大力发展基层卫生服务。《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卫基妇发〔2002〕186号),统一部署如何加快发展基层卫生服务,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政策,使我国基层卫生服务进入改革发展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