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新医改分级诊疗制度启动(2009—2015年)
这个阶段为新医改时期,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9年4月出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明确了新一轮医改的分级诊疗政策框架。2014年,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健全分级诊疗体系,使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但受收支两条线、绩效工资不合理、药品配备限制等因素影响,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效果收效甚微。《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指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内容,明确了考核评价标准和工作目标。2016年,国家卫计委下发《关于做好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1026号),明确了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重点任务,将其防治和管理作为推动建立新型分级诊疗模式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