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发展与和平的规则

持续发展与和平的规则

那些引证亚当·斯密的学说、主张放任自流的预言家,对于为了发展自己的生产力,需要作为一种秩序框架的市场几乎是毫无疑义的。没有秩序政策,就会招致竞相压低社会福利标准与生态标准的竞争。这种逻辑关系,对于民族国家的国民经济、对于日益全球化的经济,都是完全生效的,尽管有一些差异。如果人们把被当做区域治理实验的一体化联盟——欧洲联盟除外,那么现在还有一些民族国家的以及最初以萌芽方式出现的国际秩序政策规则。一位著名的市场经济学家弗雷德·贝格斯腾简要而且令人信服地论证了他对于一个世界经济秩序体系的辩护:“简单地说,私人市场的潮汐处于无节制的波动之下,由于这个理由,我们需要一种多边的秩序体系,致力于世界经济关系的稳定。市场越是全球化,越强大有力,对于疏导市场影响的秩序体系的需求也就越明显。”[23]

对于世界经济有效的东西,对于其他政治领域也是普遍生效的。《世界人口发展报告》(1999年)警告人们说,市场力量并不能整顿世界各种不平衡。“为了利用全球化保障人类的幸福,而不仅仅是保障个别人的盈利目标,实行一种强大的政治调控是十分必要的。要在5个政策领域尝试建立全球秩序框架,它们构成一种新的世界秩序支柱,为了使这种世界秩序具有支撑力和负担力,彼此之间必须相互联系:世界金融秩序—世界贸易秩序、世界社会秩序与环境秩序以及和平秩序,因为没有和平,就没有一切。(维利·勃兰特)(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