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葬坑内容细分的必要性

(一)从葬坑内容细分的必要性

对秦汉帝陵园考古工作做的比较多的,还算是始皇陵园和景帝阳陵陵园。1990年,“陕西省汉陵考古队”配合机场专用公路进入阳陵陵园、发现地下坑时,根据文物的属性,称之为“从葬坑”。这个考古学上的新名词,对一般人来说并不熟悉,对过去的文博工作者也不太习惯。实际上,这也是借用来的,是“有所本的”。追本溯源,在整理汉文帝窦皇后陵园从葬坑简报时,[4]考虑到它和过去常见的“随葬品”“陪葬墓”的情况不同,参考了杨树达先生有“从葬之物”一词,故而把这类人工的土坑、砖坑取名“从葬坑”。[5]在这之前,此类坑出土不多,称呼还比较单一。但在此后多年,随着此类坑多有发现,之后名称有所混乱,本文暂做一解义。

“随葬”——是指放置在墓中的各种器物(包括实用的和模型的明器),如“随葬品”。这是考古学上常用的名词,也较为确定,符合“厚资多藏,器用如生人”(《盐铁论》)的含义。

“陪葬”——专指埋在帝王陵墓近旁的死者或其坟墓,如“陪葬××”“陪葬墓”等。陪葬是一种政治待遇,往往经过恩准。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陪葬的,“罪人”就不得陪葬墓园。“陪葬”既指人和死葬行为,就不应该再指物品,不能说“陪葬物”。现在常把“从葬坑”说成“陪葬坑”,显然是不够恰切的。

“殉葬”——将强制的处死,或“自愿”同墓主一起埋葬的人称之为“殉葬”。这当然是奴隶社会特有的一种葬制,只是在处死方式上,有着“生殉”(活埋)和“杀殉”的区别而已。奴隶主用奴隶(包括妻妾)殉葬,有着等级限制,墨子谈到古代殉葬人的情形时说:“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墨子·节丧》)1934年~1935年,在安阳殷墟王族墓地所在的侯家庄西北岗曾三次考古发掘,发现“四出墓道”的亞字形大墓9座,每墓都有殉奴四百多个。那么,“殉人”“殉奴”“殉狗”……,都是对生灵的摧残、毁灭,具有轻蔑、贬损的含义,也是明确不过的。使“殉”的手段,用的是“杀”。但现在若果对模拟人形的“俑”称作“殉俑”“殉俑坑”,这当然是很不合适的。

“从葬”——指的是陵墓外的地下设施及物品,如“从葬坑”“从葬之物”。在这里,它显示着同墓主有着主从的关系。秦始皇陵园内外的诸多坑,如秦俑、铜车马、马厩、珍禽奇兽等所处的地下坑,都属于“从葬坑”。为了从称呼上反映内容的“一目了然”,也可省略“从葬坑”三字,直呼“秦俑坑”“铜车马坑”等等。

“从死”——义同“殉葬”,如秦穆公死葬时“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献公也明令秦国“止从死”。当然,“从死”还有同“陪葬”相近的另一意义,如赵高、秦二世这些丑类在阴谋篡权后杀戮秦始皇的亲故时,公子高曾上书“请从死”。不过,这是迫于形势的违心之为,在称呼上、身份上显得比奴仆“殉葬”要高一点而已。

“府藏”(御府)——本指宫廷内各种库藏。在考古工作中,为了同陵园的“从葬坑”加以区别,从死者同物的关系上就把陵城内的“从葬坑”按照身份的不同分别称为“御府坑”或“府藏坑”。帝后陵墓四周的椁坑称为“御府坑”比较确切,而诸侯王、列侯、宗亲贵族墓的椁坑称为“府藏坑”则名实相符。

“府”同“库”往往连称。库”是贮藏物资的建筑,“府”则是管理物资的机关。《周礼·天官冢宰》就记有“大府”“玉府”“内府”“外府”等多个管理不同种类与不同来源的物资。“御府”是专管帝王君主府库的统称,秦汉封泥的主体多源于此。

实际上,“府藏坑”(“御府坑”)、“从葬坑”,都属于“外藏系统”,只是在距离与内容上有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