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朐侯埶”和金印问题的重新认识
徐州市区西北部有一座历史名山九里山,最高海拔134米,面积百余公顷,因东西长九里而得名。簸箕山是九里山的一个山峰,海拔86.9米,为石灰岩山体,石质较好,墓室在小山顶部(图一),呈竖井形式向下开凿,墓圹长3.6、宽2.6、深8.1米,竖穴墓道共用9层封石封填,封石大小及每层数量不一,排列紧密,中间填以红黏土夯实,起到很好的防护作用(图二、1)。墓室位于竖穴底部,长3.5、宽2.4米,地面铺碎石子,根据朽木痕迹判断,葬具似为套合的一棺一椁,安葬墓主1人,随葬品放置在棺内及棺椁间西侧、北侧的边厢、足厢中,共计发掘出土陶器、铜铁器、金银器、玉石器和骨器等随葬器物100件(组)(图二、2)。其中出土的“宛朐侯埶”金印是目前所知最早的龟钮金印,金带扣、人物画像镜内容丰富、工艺精湛,均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和艺术价值。

图一 刘埶墓位置示意图

图二 刘埶墓平、剖面图
西汉宛朐侯刘埶墓出土的“宛朐侯埶”金印,印面呈正方形,印文是阴文篆书,印通高2.1厘米,边长2.3厘米,重127克(图三),目前是徐州千余座汉墓中出土的唯一金印,也是目前考古发掘出土时代最早的龟钮金印,无疑是该墓中最有价值的随葬物品,但是它的价值不在于印章用黄金制作,而在于刻在印章上的“宛朐侯埶”这四个字,它确切地告诉我们墓主的名字为“埶”,并曾被封为“宛朐侯”。查诸文献,《史记》《汉书》均有相关记载,宛朐侯埶是西汉第一代楚元王刘交之子,汉朝开国皇帝刘邦的侄子,参加“七国之乱”的第三代楚王刘戊的叔父,他一生的“重要事迹”是封侯宛朐和参与谋反。由于楚元王刘交在汉初的地位和影响力,公元前156年汉景帝即位后,封其子刘埶为宛朐侯,《汉书·楚元王列传》记载:“文帝尊崇元王,子生,爵比皇子。景帝即位,以亲亲封元王宠子五人:子礼为平陆侯,富为休侯,岁为沈犹侯,埶为宛朐侯,调为棘乐侯。”[4]但是小小的宛朐侯根本满足不了刘埶的胃口,他想当更大的王,像他父亲刘交那样,于是在汉景帝三年,当吴楚等七国打着“诛晁错,清君侧”旗号谋反时,刘埶也加入这场声势浩大的叛乱活动,但是尚未能叱咤风云,西进途中被梁国军队阻挡于坚固的睢阳城下,同时汉景帝派周亚夫为太尉,阻断吴楚粮道,大破吴楚联军,三个月平复“七国之乱”,吴王刘濞败逃东越,身首异地,楚王刘戊等人也先后自杀。对于刘埶的最后结局,史书相关记载有四条:
《汉书·景帝纪》:“楚元王子埶等与濞等为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污宗室。”[5]
《汉书·王子侯表》:“宛朐侯埶,楚元王子,四月己巳封,三年,反,诛。”[6]
《史记·孝景本纪》:“三年正月己巳,赦天下。……六月乙亥,赦亡军及楚元王子埶等与谋反者。”[7]
《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宛朐,楚元王子,侯。元年四月己巳。三年,侯埶反,国除。”[8]
以上记载表明,刘埶谋反的结局有除籍、诛杀、赦免和国除等四种说法。宛朐侯之后没有嗣封,国除应没有疑义,究竟其是否被除籍、诛杀或赦免,由于文献记载不一,学界则有不同看法,刘埶墓的发掘使我们有进一步明确认识。首先墓葬居于簸箕山顶部,位置十分尊崇,但墓室规模缩小,竖穴北壁距墓底2米处有一水平凹槽,表明准备进一步开凿洞室,但是由于某种原因放弃,而是把竖穴底部作为放置棺室的墓室,并开凿东西两个小龛放置器物。停止修筑墓葬原因很多,直接原因是墓主的死亡,即使墓主是不受处罚的谋反者,如果死亡,其墓葬的修筑也必须停工,而墓主死亡原因很多,病死、诛杀都有可能,因此不能简单理解为仅仅是谋反的处罚。西汉列侯的丧葬制度较为复杂,墓葬封土高度是其身份级别的重要标识,《周礼·春官·冢人》郑玄注:“《汉律》:‘列侯坟高四丈,关内侯以下及庶人各有差。’”徐州地区汉墓开凿在小山的顶部,并堆筑封土,封土周边有石砌墓垣,就封土而言,低于规定的四丈,但是如果把山体计算在内,又远远高于四丈,因此《汉律》规定的“列侯坟高四丈”对徐州地区列侯墓葬制度研究无任何意义,也不能从封土高低判定是否被处罚。其次,与同级别墓葬比较,刘埶墓出土的随葬品数量偏少,档次偏低,没有使用敛葬玉器,诚然是降低规格,但是放在“七国之乱”之后的历史环境下,由于战争的破坏,当时确实也没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去制作敛葬玉衣,徐州地区同期发现的翠屏山汉墓[9]、土山寺汉墓[10],这些墓主均为刘氏家族家族成员,其墓主并没有谋反,但是普遍不使用敛葬玉器,刘埶墓虽然未见玉衣(玉面罩)、玉琀、玉握、玉塞以及玉枕等敛葬玉器,但也不乏具有重要价值的精品,金印、金带扣和精美的人物画像镜还是能够代表其列侯身份,不能因此认定是对谋反的处罚。以上分析表明,景帝对刘埶确实采取了怀柔政策,下诏赦免了刘埶等人,刘埶仅被国除而没有被诛杀,并在其死后,葬入其原来修筑的墓室,从墓中出土金印来看,应是保留了宗室身份,只是葬礼的规格略有降低,梁勇先生结合文献考证也推测:“刘埶自杀或忧郁而死的可能性较大。”[11]

图三 “宛朐侯埶”金印
汉印发现数量较多,一般有实用印和明器印两种,对于这枚印章的性质,当前多数学者认为,该印将所封宛朐侯国名和刘埶之名合铸,应是专门铸制的随葬明器,[12]但是笔者不以为然。《汉旧仪》云:“诸侯王,黄金玺,橐驼钮;列侯三公、前后左右将军,黄金印,龟钮,文曰章;中二千石,银印,龟钮;千石至二百石,皆铜印,鼻钮,文曰印。”“宛朐侯埶”印纽作龟形,用黄金制作,印制规格符合列侯身份的实用印章。实用印常规有官印和私印两种,“宛朐侯埶”印文同时含有侯名和人名,在出土汉代玺印中并非没有,如“汾阴侯昌”“关内侯毛晏印”等,另外,职官名加人名的印章也有不少发现,赵平安先生曾收集“河间私长朱宏”“屯田校尉史守之印”“司徒中士张尚”“五大夫弘”“婕妤妾娋”等20余枚,并指出官名加私名的印,如果只是作为一种殉葬印对待,则是有失偏颇的,应为实用的自制私印。[13]况且专门为殉葬而制作的明器印,俗称“急就章”,特征是字迹潦草,刻画草率,材质低下,以滑石、玛瑙甚至木头为主,而这枚印章用黄金材质,尺寸长宽均2.3厘米,制作精美,笔画力道均匀,结体端正,龟钮经过打磨,印文剔地平滑,没有一点毛刺,从印制和印文来看更多具有实用特征,与所谓明器印相去甚远。另外刘埶去世之时,如果已经明确被削夺侯位,在七国之乱背景之下,何人敢于逾越礼制,安排制作这样一枚印章,因此我们认为这是刘埶生前一枚实用的私人印章。已有学者根据汉代有用私印代行公事的惯例,也认为其是实用印章,并指出或许是汉代诸侯王特别是刘姓诸侯王私印的某一特点。[14]“宛朐侯埶”用黄金制作,刻上个人爵位和名字,强调个人信息,彰显个人政治身份,恰恰是刘埶此人生前性格张扬的体现,因此在刘交诸子之中首先响应刘戊叛乱也并不意外。
至于刘埶死后将这枚实用印章随葬,个中意味耐人咀嚼,这与发现于海昏侯墓的“大刘记印”龟钮玉印,两者有可比性和共同之处,也是既非官印又非私印,曾引起学界和坊间的多种猜测。信立祥先生指出:实际上这枚奇怪的玉印,正是刘贺被废后,囚禁于昌邑王故宫的十一年间,非王非侯非庶民尴尬身份的真实写照。[15]“宛朐侯埶”也是如此,这样一枚不伦不类的印章,无非是内心纠结的刘埶想表明自己的身份是列侯,它如同海昏侯墓出土的“大刘记印”一样,表达一个身败名裂的列侯的悲哀念想。
“宛朐侯埶”印章的出土,墓主身份清晰明确,这对西汉列侯制度研究也具有重要意义。西汉列侯可分为三种,即功臣侯、外戚恩泽侯、王子侯,汉初列侯多居住于长安,文帝二、三年两次诏令列侯就国,文帝二年诏曰:“今列侯多居长安,邑远,吏卒给输费苦,而列侯亦无由教训其民,其令列侯之国。”[16]刘埶被封为宛朐侯(宛朐又作冤句,汉初属梁国,景帝时划入济阴郡,故城在今天的山东菏泽市西南),但其居于楚都彭城,死后葬于城北的簸箕山。刘埶墓的发掘表明,同居住在长安的其他列侯一样,一些受封的王子侯居于诸侯王国,享有封国的食邑,但不像诸侯王那样必须葬于封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