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沅保护陕西古代帝王陵墓的积极作为
清代延续了对古帝王陵墓的崇敬和祭祀,“顺治二年四月谕陕西,诏首举历代帝王陵寝在秦中者,有司照例以时致祭。及名臣贤士坟墓俱严禁奸民掘毁,嗣是春秋祀事载在《会典》而外,举凡国家有大庆大典,特遣重臣亲赍牲帛,展事诸陵,祭告之文,丰碑林立”[8]。开展了一些保护和祭祀工作。
但至乾隆年间,因受“陵户侵渔,广开田亩”等行为破坏,这些帝陵又呈现出“隧埏大半榛芜,封树亦多残毁”[9]的颓势,故而毕沅出任陕西巡抚后,动用行政资源,立碑标识、划界设禁,在很大程度上扭转了这种现象。
毕沅(1730~1797),字湘蘅,一字弇庵,号秋帆,自号灵岩山人。清代江苏镇洋(今太仓)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中进士第一。历官翰林院修撰、侍读、左春坊左庶子。乾隆三十二年(1767)后出任地方官,三十八年(1773)正式升任陕西巡抚。
作为清代中期著名的学者、诗人,毕沅对历代宫殿陵墓等古迹有深厚感情,自莅任以后,“每因公经过各府、州、县,凡有陵墓所在,必为下车,瞻拜咨访。……与省僚集议,令各守土者即其丘陇茔兆,料量四至,先定封域,安立界石,并筑券墙。墙外各拓余地,守陵人照户给单,资其口食,春秋享祀,……,庶古迹不就湮芜。”[10]。此举在其诗文中也多有反应。乾隆四十一年,毕沅集中为陕西地区留存下来的周秦汉唐帝王陵墓和名人墓葬等题写了名称碑石。至今,这些碑石大多完好地竖立在陵墓前方,在当代文物保护标志碑竖立以前的二百余年中,几乎是这些遗迹前唯一的指示标志。除了立碑标识、筑墙守护之外,为解决长期守卫和祭祀等实际需要,又设置陵户,分配土地,以田地收入作为守陵人日常生活和春秋二祭的经费来源。他同时要求一名陵户种十株护陵封树,并鼓励地方官捐奉补种。这些举措的实施都对以帝王陵墓为重要组成部分的陕西古代遗迹的保护做出了巨大贡献,也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至1949年,阳陵“墙外余地3顷9亩8分3厘,除陵户2名,地40亩,实起租地2顷69亩9分3厘”[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