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的主观法体系》简介

《行政法学的主观法体系》这本书是由.赵宏著创作的,《行政法学的主观法体系》共有135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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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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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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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行政行为作为行政法体系核心基石的困境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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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行政法学的体系化建构与均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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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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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的体系化思考与法学科体系建构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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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价值与逻辑:体系建构要素与系统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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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原则、抽象概念与法释义学:德国行政法体系建构的要素与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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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律行政”:学科体系的原则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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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行为:功能化的体系基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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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教义学方法:法体系的逻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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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法体系的自治与独立、开放与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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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法体系的独立与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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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法体系的开放与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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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德国行政法体系建构与体系均衡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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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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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行政行为作为行政法教义学核心的困境与革新[1]——兼论我国行政行为学理的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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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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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性与型式化:行政行为作为现代行政法教义学核心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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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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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型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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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型式化行政行为的内在局限与外部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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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在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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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部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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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彻底放弃还是整饬调试:行政行为作为行政法教义学核心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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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彻底放弃:行政法学寻找新的阿基米德支点的可能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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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饬调试:彻底放弃的危险与调整革新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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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行为学理的现实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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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的行为模式的创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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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程序基本权与复杂决定的分节化和序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