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公权利的核心问题与法学价值

六、主观公权利的核心问题与 法学价值

公权理论历经了上述复杂流变,也是在这些流变过程中,主观公权利几乎与现代公法的所有重要主题都产生关联,并因此牢牢嵌入现代公法,成为其核心构成。尽管针对公权理论的批评经久不息,但这一学理还是存立至今,甚至不断呈现新的发展趋向。[121]这些事实都说明,作为引发公法“哥白尼式转向”的重要理论,主观公权利的法学价值并不容被轻易否定和忽视。而对主观公权利法学价值的挖掘和理解,又须回溯到这一理论的核心命题中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