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合伙制
企业相对于
公司制企业的优势
合伙制以“人”为中心,而非以“资金”为中心。创业开始之前就约定好了利益分配机制,合伙人之间“共创、共投、共享、共担”,这就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公司的层级管理,实行无“管”而治,公司内部自然形成了“混乱产生秩序、稳定带来死亡”的局面。
以“人”为中心并非是说“资金”不重要,而是认为不以“资金”的投入多少作为公司持股的唯一标准,这样有利于公司招募高层次人才、引进风险投资、引入众筹融资以及聚集其他的社会资源。在现时代,不干活的合伙人或者股东,“掏大钱、占小股”是合伙创业公司的标配或者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