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形式

三、 思考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形式

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性问题的形式,实质上解决的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在什么形式下存在的问题,目前有多种解决方案,即范式说、阶段说、层次说、广义狭义说等。

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何以可能”问题成为人们自觉关注的对象后,解决这个问题即可归结为两种理路:一种是改变范式,如“中学西范”等,初始阶段多取这种理路;一种是寻找内部支撑,如文化构成说等。而范式说在本质上说是根据不同哲学观来评定中国少数民族是否有哲学的问题。黑格尔曾说过:“哲学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与别的科学比较起来,也可以说是一个缺点,就是我们对于它的本质,对于它应该完成和能够完成的任务,有许多大不相同的看法。” (141) 据此,笔者在《20世纪土家族哲学社会思想史》 (142) 中曾专门讨论了“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并区别了“不同哲学观对哲学合法性的讨论”。而传统的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研究,实可概括为三类范式:(1)传统教科书范式。其中“一种是不加‘批判’地承诺少数民族拥有自己的哲学,然后用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理解模式和概念框架,按照世界观、辩证法、认识论、历史观等构成要素……牵强附会地贴上‘唯物主义’或‘唯心主义’、‘辩证法’或‘形而上学’的标签。另一种是从教科书关于哲学的定义出发,否认少数民族拥有自己的哲学,放弃从哲学的意义上对民族文化进行探究” (143) 。(2)生存论范式,即把哲学理解为“以某种文化样式对关于自身存在的这种自我意识的表达”。从这个意义上讲,只要有人的存在,就会有某种形态的哲学存在。因此,少数民族哲学即“是存在于少数民族各种文化样式或‘文本’形式之中,以少数民族哲学理解和把握世界的各种独特方式……为中介,所反映出来的他们关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识,以及他们对‘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思索和‘觉解’” (144) 。(3)思想权力范式。宝贵贞强调“哲学是一个民族思想的权力”。如果说哲学是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的精华,那么,哲学必有其时代性和民族性。时代性是指哲学总是凝聚着一定时代的精神,传达一个时代的声音。正如现代西方哲学对所谓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的探讨,体现着对现代西方时代精神的哲学意识一样。哲学的民族性就在于哲学是民族精神的结晶,换言之,民族精神的自觉认识和理论表达就是一个民族所特有的哲学 (145)

普遍的形式是用“哲学”的层次关系求得少数民族哲学的存在性。这里面又有各种不同的情况,有的层次说具有哲学发展水平衡定的意义,有的则只是一种客观的事实评价。其中有两层次说者主张中国少数民族在数千年的历史中创造了丰富多样的物质财富和灿烂的精神文明,并形成了各民族鼓舞自己奋进的精神力量和维系民族群体的精神纽带。“这种精神力量和精神纽带,凝聚为观念,结晶为理论。有的,由理论而成体系,可谓之哲学;有的,虽未成体系,却深含哲理,亦可谓哲学思想。” (146) 有四层次说者主张:哲学有层次性特点,层次性差别的主要原因在于哲学产生和发展诸条件的完备程度和哲学本身发展的水平不同,“其层次性表现为:哲学观念—哲学思想—哲学理论—哲学体系” (147) 。肖万源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宗教·儒学》一书的“前言”中写道:“强调以层次性方法分析中国少数民族哲学,认为不论哪一民族,处于哪个层次上就是哪个层次。这样,既可避免误认少数民族无哲学,也可实事求是地研究、评估少数民族哲学……用层次性方法分析,研究各个民族的哲学各处于哪一层次上,说明其发展程度、特点,不失为较为科学的、可行的方法。” (148) 值得注意的是,笔者同样讲哲学的层次性,却是基于哲学问题来认定的,即哲学之思本身就具有层次性,第一个层面的问题即哲学本体论问题、哲学认识论问题;第二个层面即历史观和文化观上的问题;第三个层面即政治哲学层面,并强调不能用一个层面的问题来否定其他层面哲学的存在性 (149) 。不过要强调的是,肖万源讲的四层次涉及哲学的价值与水平问题,而笔者的层次说只涉及哲学问题的展开领域与提问方式,当然可以就展开的问题本身作出价值与水平的评价。

与层次说同时存在的是广义狭义说,如一些学者从古今中外哲学史的比较中,特别是从哲学思想资料来源的分析中,首先把“哲学”分为理论专著形式的理论哲学、渗透在各种学科的著作或实际运用中的应用哲学、表现宗教理论思想的宗教哲学、表现在民间文学作品中的民间哲学,等等,并据此强调“哲学家们在理论专著中所阐明的哲学史称之为狭义哲学史,而用其他几种形式表现的哲学史称之为广义哲学史,广狭之分的主要区别在于思想资料的来源不同”。更进一步,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如“可把蒙古族哲学史称之为广义哲学史。这样既可得出蒙古族有哲学思想史的结论,又能划清与先进民族哲学史之间的区别” (150) 。与此说相应,笔者则以哲学理论的阐明有理论阐释和理论运用两种形式,哲学在存在形式上可分为学术的和日常的两部分来立论,强调不能用一种存在形式否认其他存在形式。 (151)

与上述论说方式相异,还有一种哲学发展的社会阶段说,即夏里甫罕·阿布达里在《从诗歌民族向哲学民族转变》 (152) 一文中认为,从社会文化发展程度这一视角来看,诗歌民族大多处在传统社会、传统文化发展阶段或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社会文化阶段,与哲学民族比较,显然处于比较落后的阶段。中国各民族都还处于诗歌民族阶段。准确地说,处于从诗歌民族向哲学民族转型的漫长而复杂的阶段。他强调中华民族中的各民族都需要团结一心,奋发努力,去争取达到哲学民族的发展境界,真正跻身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据此而言,整个中华民族都应该是还没有哲学的民族,是非哲学民族。与此相对,张天鹏在《从求善向求真的转变——兼评〈从诗歌民族向哲学民族转变〉》 (153) 一文中则又提出了另一种横向划分: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是哲学意义上的从求善向求真的转变,而不是从诗歌民族向哲学民族的转变。其中“求善”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最高宗旨,而“求真”是西方传统哲学的最高宗旨。

上述分析并不是探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形式的全部方面,如蔡茂生在《民族文化建设的哲学审视——“文化哲学与民族文化建设”研讨会纪要》 (154) 一文中,实际上提出了“文化哲学”的存在形式问题等,在这方面,关于侗族哲学研究即是文化哲学研究的讨论就十分明显 (155) 。土家族哲学的早期研究实际上坚持的也是文化哲学研究,不仅直接提出了“土家族文化哲学”的概念 (156) ,而且也出版了文化哲学研究的专著 (157) ,笔者强调“为了对这些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评价,我们可以统称为‘土家族文化哲学研究’”。而“要研究土家族的哲学,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这就是四类文化哲学的研究:(1)学术上、书本上、严肃的哲学,可简称学者文化哲学,这本是一个大的类型,但鉴于土家族聚居地的实际,还没有形成一个大的研究类型。(2)民间口承文化中的哲学,可以称之为口承文化哲学。这通常是通过民间口耳相传的承继发展的文化形式,如《摆手歌》《梯玛歌》等,这个类型的文化,现在有许多整理成书面文字的成果,有的还有待进一步的整理,但无论是何种情况,它们都是口承文化。其哲学思维应是口承文化哲学思维。(3)仪典文化哲学,仪典应作广义的理解,比如节日文化、哭嫁仪式、丧葬仪式等,这部分应从其实在的仪式中去理解和研究。(4)物态文化,这类通常是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比如居住的房舍、埋人的墓葬等。又例如,生产工具的变化及其所反映的文化形态。应该说,人的行为也应纳入这个研究领域” (158) 。这些努力告诉我们:无论是范式说还是层次说,也无论是广义狭义说还是社会发展阶段说等,都在执着探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有无的问题,而关键在于找到一种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存在形式的恰当的表达方式。事实上,中国哲学研究的初起之时,学界有所谓哲学的实质与哲学的形式之辩,其基本诉求在于强调无论是中国哲学还是西方哲学,就其哲学的内容而论以及哲学的实质而论,都是探讨的所谓大问题、终极问题,具有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哲学共性。但是,哲学在其存在形式上却又是多种多样的,这不仅是语言学上的差异,而且也是问题与范畴的差异,甚至是思维方式的差异,正所谓“天下殊途而同归,一致而百虑”,从而显示出哲学存在形式上的民族形式与个人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