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形成期的发生学特征
分析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形成,一定会发现中国少数民族思想文化发展的两个精神传统。一个是始终坚持本民族的自我意识,保持民族“自性”的传统;另一个是不断在开放纳新中进行文化再创造,吸收、消化、运用其他民族文化,其中特别是中域先进文化的传统。究其原因,即中国少数民族的生存地域一直处于相对的边缘地区,处于与中域或其他民族文化的交汇点上。此外,除各民族先民本身即为一个多族群复合体而外,还因四周之民与各族先民有不同的文化传统,特别是中域文化传统。各族人民正是在这种文化环境下,必然面对着文化发展的双重任务:既要坚守民族自我的文化传统,又要消化吸收周边的民族文化,特别是中域文化,于是形成了各民族文化发展的两种思想传统。而这也正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形成期的发生学特征。
通观已出版的各民族简史简志丛书,我们看到各主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都有自己的远古先民,形成了各民族的考古学文化传统,并得到了长期流传的神话、传说、史诗等口承文化的佐证,后来又由于各民族文化交流,在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发展中又大致形成了几个大的文化圈系。例如从宗教上来看:在中国西南、中南、东南(包括台湾地区)的广大南方地区生活的少数民族,较为普遍地保持着以万物有灵为中心的原始宗教信仰,并因不同的信仰而形成了不同的原始宗教信仰圈系;在中国东北地区存在着一个东北少数民族萨满教文化圈,包括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满族、锡伯族等民族,以及朝鲜族和西北地区的裕固族中的一部分;佛教传入中国后与不同地区的民族文化相互吸收和融合,形成了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南传佛教三大体系,其中,藏传佛教被藏族、蒙古族、土族、裕固族、达斡尔族、普米族、门巴族以及纳西族的相当一部分群众信仰,汉传佛教在朝鲜族、白族、布依族、壮族、京族、毛南族等民族的部分群众信仰中影响较大,中国南传佛教的影响主要在云南省,为傣族等少数民族相当一部分群众信仰;西北民族地区受到伊斯兰教的影响较大,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等10个民族的相当一部分群众信仰伊斯兰教,形成了西北少数民族伊斯兰教文化圈;天主教、基督教新教逐步传入了彝族、布依族、朝鲜族、景颇族、拉祜族、土家族、佤族、壮族、藏族等民族中……有学者曾就此划分为原生型萨满教文化圈、藏传佛教文化圈、伊斯兰教文化圈、西南地区原生型宗教文化圈,等等 (168) 。
哲学当然具有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一是所有哲学所讲的概念或道理或哲学中的真理都是普遍的,二是说不同族群、不同时空的哲学形态中有共同的问题或方法的抽象。因此,就哲学的存在形式上讲,它总是特殊的、民族的、族群的或个人的,但却总有一些共同的道理,这就是我们研究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一个基本原则或方法,即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中去发现那种哲学一般,那种哲学差异中的一般。但这种一般是与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特殊发生学相联系的。例如: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的民族,包括彝族、藏族、哈尼族、白族、拉祜族、纳西族、土家族、羌族,以及壮侗语族的壮族、布依族、侗族、傣族、黎族、水族等民族,皆出自古代的“氐羌”,且大多是从游牧民族转化为农牧并重、以水田农业为基础的民族,他们的民族文化虽然都发源于古羌戎,有一定的历史共性,但各民族在自己形成、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既继承和发扬了古羌戎族群的若干文化,又根据各自生产生活的特点创造了各自的文化,同时也吸收了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先进文化,从而形成了共性与个性相统一的各民族哲学文化。其他语族的民族,例如:属于壮侗语族的民族,部分来自古代的“百越”,包括壮族、布依族、傣族、侗族、水族、仫佬族、毛南族、黎族等;属于苗瑶语族的民族,部分来自古代的“南蛮”,有苗族(或说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其中包括苗语、勉语、布努语等)与瑶族,他们大多是以山地农业为基础;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东乡族、达斡尔族、土族;属于蒙古语族的蒙古族、东乡族、达斡尔族、土族;属于朝鲜语族的朝鲜族等民族,其哲学文化也都有各自的族群文化联系,并形成了相应的共性与个性。还有一些其他语族的民族,例如:属于满—通古斯语族的锡伯族、鄂温克族,属于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的佤族、德昂族、布朗族等民族,属于印度尼西亚语族的高山族;属于印欧语系塔吉克语族的塔吉克族,属于俄罗斯语族的俄罗斯族等,也都有相类的哲学文化发生学特征。
哲学作为对宇宙、社会、人生的终极关怀,宇宙、社会、人生的本源、存在、发展过程及规律,宇宙、社会、人生的价值、功能及其意义,在哲学那里,既是对象化的,又是民族或族群主体性的,是哲学主体在宇宙中、在社会上、在人生的体验或经验中的问题追问与解释。这一点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早期形态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屈原的《天问》、各少数民族的盘歌等在探索这些问题时,都以“问答”的形式存在,即提供了很好的例证。大致来说,中国各少数民族可分为苗蛮集团、羌戎集团、通古斯集团、伊斯兰信仰集团等,这些不同的族群集团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形成的,各自的生存样态与生存体验既相类似又有不同,因而在哲学探索上同中有异、异中有同,以至于现在还可据此划分出不同的“哲学”集团。当然这并不否认各民族仍然坚持自己特殊的观念体系、问题类型、思维方法、探索进路,从而形成了不同的哲学情感与哲学体验。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是指中国少数民族的千姿百态的哲学及其传统,而不是去找一个普遍的哲学;是承认所有民族、所有哲学家的哲学形态、问题、提问方式、话语系统、思想体系、承载样态等都是特殊的、个性化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大可不必以西方或中国某个或某些“哲学家”说中国、说中国少数民族没有哲学而放弃对中国或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探索。
“但凡思考宇宙、人生诸大问题,追求大智慧的,都属于哲学的范畴。关于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人的尊严与价值、人的安身立命之道,等等,都是哲学的题中应有之义。” (169) 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思考中,特别是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早期形态中,这样的思考都是为着人类自身而存在的,宇宙的本源与样态是因“人”而改变的,因而需要一种合适的“天人合一”的人,从而推动“人”的进化,这就是中国各少数民族的神话、传说、史诗“哲学”思考的核心,是那一时代“时代精神”的精华。为了完成这种进程,出现了追求大智慧的人类英雄,他们都特别强调“知识”的重要性,这甚至成了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一种传统,因而各少数民族在文化上具有充分的开放性,以至于现在的各少数民族文化之间虽然界限分明,但却也似曾相识。如果不是有充分的情感与体验,是很难理解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这种精神气质的 (170) 。从这个意义上说,按照康德式哲学的宇宙性、学院式划分,那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无疑都是宇宙性的,与中国传统哲学的儒家精神一致,这或许也是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在后来崇儒的原因之一。
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自性上如此,但这却并不否认中国少数民族哲学的开放性,即对周边“先进”文化的吸收,特别是对中域文化的吸收。这一点,几乎在所有少数民族的文化中都能发现,在已经进入阶级社会,具有形成期哲学思想发展的民族那里更是如此。我们仅以儒学为例即可证明。目前,学界已证明少数民族哲学与儒学的关系是“互相吸收”,“双向的”,“相通、相济、相助”,儒学易于为众多民族所接受,对这些民族哲学的形成、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而兄弟民族对儒学也有积极的影响,其思想家对儒学思想的阐发,则丰富了儒学的思想内容,从东汉以后各少数民族地区地方政权的统治者,乃至元、清两代帝王,习汉文、尊孔崇儒,则促进了儒学的发展 (171) 。这种现象诚如本杰明·史华慈在《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中所说:“超越了语言、历史和文化以及福柯所说‘话语’障碍的比较思想研究是可能的。这种信念相信:人类经验共有同一个世界。” (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