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的交融

二、 民族文化的交融

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交往,并不只是一般意义上的人际交流行为,而是由此形成一种趋势、一种标准、一种思维方式。一方面,交往一旦形成,就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各民族无所逃离的历史发展过程,以至于可以用“被卷入”来加以形容,像西域各民族与华夏民族的交流、长江流域诸民族的交流等都可以此来加以说明。另一方面,通过这种民族交流,使人们获得了一种标准,即选择相应的“先进”生活,从而形成“用夏变夷”或“学乎夷狄”的文化风貌。最后,基于上述两个方面,使人们形成一种思维方式,即在多种交往中实现文化选择。如15世纪以后,直至19世纪中叶,无论是从中域正史记载还是土家族聚居地区的方志记载,都可看到土家族由中华民族历史边缘走向文明中心的历史。土家族思想界对民族关系的理性省思都有一个主题,即土汉关系,问题的内涵则是中心与边缘、文明与野蛮、先进与落后的差异性,其具体表现形式则是见诸不同历史时期的相关标识之词,如承认汉土有别的“汉土界限”“汉土各别”“汉土攸分”“汉土之界限愈益分明”,等等 (274) ,其隐喻的终极诉求则是民族的强盛化、文化的中心化、社会的文明化。因此,现存于十分偏远之地的利川市鱼木寨上的建筑石刻就有言:“纵学不得程夫子道学齐鸣,也要学宋状元联科及第;再不能够,也要学苏学士文章并美,天下听知。” (275) 从中就不难看出当时土家族的趋中心化信念是多么强烈。这种强烈性表明了一种学习“先进”的信念。在这方面,北魏孝文帝改革、蒙元入主中原后的崇儒与习用汉法、清朝满族的习用汉族文化等都可以作为证明。

从总体上看,中国各少数民族及其与汉族的交往与所引发的哲学之变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趋中心化的文化认同,这是华夷之辨的核心。其时代可以划定为从远古开始直至春秋战国时代,部分少数民族的时代限定则有相当的伸缩性。这一阶段的基本标志是华夏族的形成以及由华夏文明为核心、四夷五方(东夷、西戎、南蛮、北狄、中华夏)相互关联为基本格局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在萌芽期的发展,这一时期,我们通观土家族先民鹖冠子的思想,即可发现其书《鹖冠子》反映的正好是一名土家族知识分子从边夷之地进入中域文化视域后的综合文化选择。作为边夷之地的一名“隐”或“士”,鹖冠子有一段关于贤人处乱世的讨论,即恰好与土家族先民对于中域文化及自身生成的基本态度。趋中心化及综合取舍自认为比较先进的文化成果,从鹖冠子关于自己文化总纲的《学问》篇即可看出这一点。其他许多少数民族,因自己历史发展的进程各不相同,很难用一个统一的历史尺度来界定。但也不容否认,各少数民族都有趋中心化的历史发展阶段。

第二阶段是华夏衣冠诉求的族体认同,这是寻祖于华夏共祖认知的结果及其所反映的思想。这一阶段大约从秦汉到隋唐的1000多年,部分少数民族的历史进程同样具有相当的伸缩性。在这一阶段上,秦汉统一的历史事实与《史记》等历史文献提供了一个中华民族的共祖史观,促成了中华各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基本形成。这一时期形成的中华各民族生活疆域的丰富性与多元性既提供了各民族特色形成的地理基础,也提供了各民族经济生活的优势互补、相互依存的整体性条件;同时,除魏晋南北朝和五代十国时期的短暂分裂外,统一多民族国家提供了强有力的文化交流的政治历史条件,宏观的文化交流与融合包括了众多少数民族的文化,如匈奴、鲜卑、突厥等民族的文化,甚至外域文化,如印度或西域的佛教文化也发展为中华文化的一部分。微观的、中观的民族文化交流与融合则在现今的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大杂居而小聚居情况,并发生了丰富的哲学文化交流,正是由于各民族之间的长期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影响,从而发生了各民族哲学之思的相互吸收与融合。纳西族“精威五行”说,原始的“青蛙八卦”;彝族的“人体气凝成,由五行决定,取法于天地”的思想;白族本主崇拜中本主的复杂成分;等等,这些都能明显地看出各民族哲学思想的影响 (276) 。据专家学者考证,不少这类的文化影响都是在这一时期发生的。这一阶段的重要思维成果是现今仍然保留在中国少数民族神话中的中华民族多元共祖神话及百家姓来源的传说故事,相关的汉史文献对归化的记载也可说明。

第三阶段是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并促成现代民族、国家认同。这一阶段应是宋元明清时期的大约1000年,其中大的文化交流融合事件既包括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而成为统治民族或主导民族,推动各民族文化交流与融合,如辽、西夏、金、元、清等政权的建立,特别是元和清两个全国性统一政权的建立,极大地调整了中国各民族之间的文化关系;又包括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汉族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强,蒙古族、藏族、维吾尔族、回族、土家族等各民族内聚力进一步增强,逐渐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确定性成员。正是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具有近现代民族国家意义上的中华民族及其各民族成员。如1903年梁启超在《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一文中即有了某种明确认知:“吾中国言民族主义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倡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对于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民族对于国外他族是也。”梁启超又说:应当“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1906年他又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中始用“中华民族”一词:“现今之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此后,孙中山在《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庄严宣告:“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 (277)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过程为各兄弟民族间的相互影响和吸收提供了广阔的条件,如纳西族和藏族,彝族和白族,德昂族、布朗族和傣族等之间的哲学文化的相互影响即十分明显。这不仅表现在中国各少数民族之间,而且还表现在各少数民族与汉族间,甚至还表现在中华民族与世界上其他各民族之间。在中华各民族内部,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各民族间的发展呈现出极大的不平衡性,如有的民族长期从事原始农业经济,沿用刀耕火种、广种薄收的原始耕作方式。南方的土家族、瑶族、畲族、苗族、黎族、高山族、傈僳族、彝族、纳西族、阿昌族、景颇族、普米族、独龙族等山地民族,历史上都长期从事刀耕火种的经济生产。这样的经济状况当然对其思想文化状态有所制约。与此相对,汉族的哲学文化虽然也受到各少数民族哲学文化的影响,但相对而言,无论是在资料的取材、概念的使用、思想的吸收等方面,汉族的哲学文化之思更多地影响了各少数民族的哲学文化,如天命观、气一元论、阴阳五行说、太极说、儒学、理学、心学、老庄思想等方面都可在中国少数民族哲学文化中找到印迹。据研究,这种影响既有民族全体意义上的,又有哲学家个体意义上的,像白族的李元阳、高奣映等,满族的玄烨、阿克敦等,回族的海瑞、李贽、王岱舆等,蒙古族的保巴、忽必烈等,壮族的刘定逌、郑献甫等,土家族的鹖冠子、向警予、赵世炎等也都如此。“总之,由于中国各民族居住环境与民族的多源多流,各民族的迁徙杂居与相互融合,经济文化上的相互交融,以及各民族发展的不平衡性,就决定了每个民族都既保留有本民族特色浓厚的哲学思想,又有受汉族和周边民族影响的部分,至于保留的多与少,要视各民族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而定,要具体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