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源适当原则

(一)数字资源适当原则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发生了变化,学习方式趋于网络化、移动化,学习单元趋于颗粒化、小型化。正是为满足这些需求新形态教材应运而生,这些新变化同时要求新形态教材除了要考虑传统教材的内容体系、教学难度和读者对象等因素,还要考虑资源设计的适当性。

数字资源有视频、音频、动画、文本、自测等,编辑可以引导作者根据具体的学科类型和课程特点,选择合适的资源类型。而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资源内容的侧重又各有不同。以视频类资源为例,数学类课程主要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和计算能力,因此多以概念解析和习题讲解为主,其中对抽象概念的讲解如果能配以动画使抽象过程形象化,则可达到更好的效果;操作类课程包括大量的实际操作模块,如果将实际操作过程制作成视频,与教材配套,则更利于学生的理解;经济类课程应以实际案例视频为重点。同时,编辑还要向作者传达数字资源可以不断更新的理念,作者可以在教学过程中逐步制作和积累这些素材,对数字资源进行不定时的更新和完善,这更符合教学规律,也更容易打造精品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