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价的概念与内涵
2025年08月10日
一、教学评价的概念与内涵
目前国内外文献对教学评价的界定不一,归纳起来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将教学评价定义为对学生“学”的评价。如郑日昌指出,“教学评价就是通过各种测量,系统地收集证据,从而对学生通过教学发生的行为变化予以确定”。又如加涅认为,教学评价就是“通过系统收集、分析、解释证据来说明一个教学产品或系统效果如何的方法”[1]。
第二种是将教学评价定义为对教师“教”的评价。如台湾学者张德锐认为,“教学评价是针对教师在教学上的表现做出价值判断和决定的历程,其目的在于了解教师教学表现的优劣得失及其原因,从而协助教师改进教学或作为相关人事决定的依据”[2]。
第三种认为教学评价同时涵盖对教师“教”和学生“学”的评价,尤其是课堂教学评价。如刘志军认为,教学评价是指评价主体根据课堂教学目标和教学原则,利用科学可行的技术或手段,以课堂中教师和学生的整个教学过程及其效果为观察对象,不断地揭示课堂教学过程与课堂教学目标之间的关系,并赋予价值判断的一种活动。[3]
综上,一般认为对高校教师的教学评价应为对其所授课程环节的评价(即课程教学评价)。因此,我们对课程教学评价的概念界定如下:课程教学评价是指通过收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资料,加以客观的分析,对教师教学工作过程和学生学习效果进行价值判断,为教学决策服务的活动。其内涵为:教师对课程内容的规划、组织、实施是否实现课程目标,课堂上的教学活动是否有助于学生的学习,学生的学习效果是否达到了教学目标。具体应包括:课前准备环节的评价、课堂教学环节的评价、课后辅导/答疑环节的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