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辨证论治,法从证出
中医主张一证一法,反对一病一法、一病一方,辨证正确,决定了法的合理性,只有法对证才能提高临床疗效。辨证论治是中医的精华,证是病因、病机、病位、病性、病势,以及人体各方面因素的集中体现,是对疾病现象与本质的高度概括,是立法、处方、用药的基础与依据。《临证指南医案》凡例中,华岫云认为“医道在乎识证、立法、方药、用法,此为三大关键”,“然三者之中,识证尤为紧要”。
一般宏观上讲先辨病后辨证,单因性疾病主要辨邪正消长盛衰;多因性疾病先辨病因,后辨邪正消长盛衰。辨证的目的在于探求、识别疾病的病因、病位、病机、病性及当前所处阶段,论治针对辨证的结果采取相应的治疗原则、措施、方法,针对病因采取病因学治疗方法,针对病机采取病机学治疗方法,针对突出的主症采取对症治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