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治则治法
妊娠病的治疗原则是治病与安胎并举。如因病而致胎不安者,当重在治病,病去则胎自安;若因胎不安而致病者,应重在安胎,胎安则病自愈。
具体治疗大法有三:
一者补肾,目的在于固胎之本,用药以补肾益阴为主。
二者健脾,目的在于益血之源,用药以健脾养血为主。
三者疏肝,目的在于通调气机,用药以理气清热为主。
若胎元异常,胎损难留,或胎死不下者,则安之无益,宜从速下胎以益母。妊娠期间,凡峻下、滑利,祛瘀、破血、耗气、散气及一切有害药品,都宜慎用或禁用。但在病情需要的情况下,如妊娠恶阻也可适当选用降气药物,所谓“有故无殒,亦无殒也”;唯须严格掌握剂量,并“衰其大半而止”,以免动胎、伤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