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构建干部档案审核长效机制和监督追责机制
建立健全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对所有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新进教职员工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坚决防止档案有问题的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把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做到不经审查的材料、手续不全的材料、内容不实的材料、填写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与政策不符的材料等均不归档,在此基础上实现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权威性。由于审核工作是事后管理,其工作思路和方式就需要建立实时监督的机制。同时还要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如凡对人事档案私自涂改、造假骗官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