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干部档案审核长效机制和监督追责机制

(一)构建干部档案审核长效机制和监督追责机制

建立健全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对所有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新进干部队伍人员的档案严格审核,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坚决防止档案有问题的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把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做到不经审查的材料不归档,手续不全的材料不归档,内容不实的材料不归档,填写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归档,与政策不符的材料不归档,在此基础上实现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和权威性。由于审核工作是事后管理的工作思路和方式,这就需要建立实时监督的机制。同时还要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如凡对人事档案私自涂改、造假骗官者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