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的分类与类目标识

(二)人事档案的分类与类目标识

根据《高校档案实体分类法》,与高校十大实体档案的分类与类目标识相对应,将人事档案划分为一级类目和二级类目。一级类目即干部人事档案,简称人事档案。一级类目的标识,采用类目名称主词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即“REN SHI”(人事)的简称“RS”,作为一级类目的代号。二级类目是对一级类目的细分,二级类目的标识与高校其他类别实体档案分类一样,采用“双位制”,即用“11”“12”“13”……“11”一般为综合类。

根据高校教职工在岗情况及人事档案的特点划分,高校人事档案主要有:在岗干部档案、在岗工人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寄存人员档案和已故人员档案。由于高校在岗干部档案数量占绝大多数,且处级以上干部的使用频率较高,因此,把在岗干部档案中的在岗处级以上干部档案单列一类,用综合类的“11”来标识。据上所述,高校人事档案分类类目标识如下:

分类号人事档案的编号主体,由一、二级类目代号组成,如“在岗干部档案”分类号可标识为:RS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