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与纪检查处材料的关系
2025年09月10日
(五)干部人事档案与纪检查处材料的关系
在纪律检查及各种处分的档案材料中,有以下材料内容:
1.涉纪涉法材料中的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复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明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检查、交代及情况说明材料;解除(变更、撤销)处分的材料;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法院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公安机关做出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没收违法所得、收缴非法财物、追缴违法所得等的行政处理决定等。
2.廉洁情况材料中的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关于干部经查确有问题不宜使用、不适合担任现职等情况的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结论性评价等材料。
3.处理处分材料中的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隐瞒不报行为的处理意见材料;经调查属实的涉及干部个人问题信访举报的处理结果材料;经查核确实存在问题的函询通知书、本人回复及处理材料;谈话诫勉记录材料、诫勉书;领导干部被问责的决定和检讨检查材料;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记录材料;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对干部形成的纪律处分、立案审查等有关结论性材料;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处分材料等。
4.申诉材料中的干部申诉复核决定、申诉处理决定书、再申诉处理决定书等。
5.个人诚信材料中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对干部有失诚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等行为形成的诚信记录材料,人民法院认定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删除失信信息及删除原因等材料。以上各种材料,根据规定要求存入个人档案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