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进一步完善异地档案灾害备份管理制度
每个档案机构应推行历史档案分级保护,建立极其重要档案名册,制订极其重要的档案保护计划。建议一个档案机构的1%~7%可作为极其重要的档案,对馆藏中最珍贵的历史档案,建立本地特藏室,实行特殊的保管方式和保护措施。同时,异地保存极其重要档案的复本,定期更新重要档案的复本是必要的。缩微和出版极其重要档案也是切实可行的异地备份保存方式。随着电子政务工程的推进,各地方政府还可以创建“电子政务灾难备份中心”以降低电子政务信息的灾害风险。为维护我国档案信息数据的安全,政府应尽早颁布可维护数据灾备市场诚信度的法规与制约措施,创建我国档案信息数据远端异地灾备平台或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