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干部人事档案的范围

一、高校干部人事档案的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一般具有独立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权限。高校涉及干部人事档案范围主要有:干部档案、工人档案、流动人员档案和学生档案。干部档案包括管理人员干部档案,即高校党政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档案和高校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工人档案主要是在职在编的工勤人员档案;流动人员档案主要是指辞职或被学校辞退的、学校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等学校原在编人员其档案尚未转出学校的人事档案;学生档案是据2008年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27号令)在档案归档范围中设置的“学生类”档案,属人事档案,学生毕业后转出学校,极少学生档案暂存学校的。与其他档案管理单位的不同之处在于,高校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密集之地,其专业技术职务人才较其他单位要多得多,因此其在专业技术档案材料、科研材料方面的收集就更为突出一些。参照干部人事档案的定义,高校的干部人事档案是指高校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根据党的干部政策,在招录、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的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干部个人成长经历、教育背景、工作能力、政治思想、工作成果等各方面情况的信息材料的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