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构建和完善建档工作机制

(一)尽快构建和完善建档工作机制

1.成立常设机构

针对红色文献建档保护的现实情况,赣州市应效仿国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验,成立专门负责红色文献建档保护的常设机构。常设机构可设于赣州市档案局,在市文物局等相关部门的协助下,联合开展工作。各市县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红色文献建档工作的重要性,将这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之中,着手收集(征集)、普查登记散落在本辖区的红色文献。市档案局要开展红色文献建档保护人员的培训,会同有关力量推动红色文献建档保护科研工作。

2.成立专家委员会

依托赣南师范大学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吸收红色文献保护的专家学者,成立专家委员会,开展具体的建档规划、修复保护、开发研究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档案局、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赣南师范大学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各自的工作任务,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协同配合工作。对此,可分为筹备阶段、实施阶段和保障阶段进行。在筹备阶段,赣州市档案馆应该开展建档工作研讨会,邀请社会人士参与,共同研商工作机制构建及机制运行的若干细节,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政府部门。需要注意的是,邀请的社会人士既要包括党史研究专家、高校相关专业的学者等专业人士,也要包括普通社会公众,如革命老区群众代表等,确保建档工作能照顾到方方面面的需求和利益。在实施阶段,政府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档案馆召开研讨会形成的材料,制定正式的红色文化遗产建档工作机制,并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针对建档工作的相关指示,不断充实完善工作机制的内容。在保障阶段,可设立红色文献建档工作专项资金,对工作开展予以资助,并奖励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