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

(一)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

1.绪论

(1)非遗档案是指围绕非遗的产生、发展与保护而形成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档案资料。它包括非遗活动的道具、实物以及记录和保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资料等。

(2)非遗档案的现状:截至2015年7月,我国共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0项、《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项、《优秀实践名册》1项,已成为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总数最多的国家。截至2015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由文化部确定并公布了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1372项、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共1986人,全国各省、自治区公布了“省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10307项。这些非遗活动,形成了大量的非遗档案。

(3)非遗档案具有原始记录性、地方特色性、活态发展性、内容丰富性、载体多样性、学术研究性等特点。非遗档案的分类研究:一是以《中国档案分类法》为基础,在“文化”类目(GA)之下单列“文化遗产”基本类目,再于其下细分“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次级类目,以适应遗产档案信息的相对集中。二是建立全宗意义上的非遗档案实体分类法,实现对非遗档案相对独立的分类整理和排架,科学组织馆藏。这样既可以较好地保障遗产分类信息的完整准确性,又可以集中体现档案信息分布和馆藏结构状况。

(4)非遗档案工作的内容。非遗档案工作是围绕非遗档案采集、建档开展的一系列工作。主要包括非遗档案的收集(征集)、鉴定、整理、保管、开发利用等内容。建立非遗档案工作体系的内容:组织管理体系、法规制度体系、规范标准体系实体分类体系、理论与技术支撑体系。

(5)档案部门在非遗保护中的地位和作用。目前,从整体来看,档案部门参与非遗工作的参与面较窄,参与状态相对被动。档案馆在保护非遗中的作用,就是要收集专项非遗资料以便建档保存,拓展非遗档案的收集途径和方式,为专项非遗立档保存,确保有关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并促进利用,对传承人进行立档保护,同时还需要调整机构设置并加强人员素质培训。

(6)非遗档案工作应注意的问题:加强领导,提升非遗档案意识;加强收集,保证真实齐全完整;科学规范整理;把握特性,区别对待;提高非遗保护人员的档案业务水平。

2.非遗信息采集策略

(1)非遗信息采集即非遗档案的收集接收与征集。档案机构工作人员从非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和非遗传承人收集或征集档案。

(2)非遗信息采集的意义:①丰富历史馆藏,建立特色馆藏的需要;②挽救和繁荣民族文化遗产的需要;③为非遗的传承和传播提供有形物质依托;④有利于为我国的“申遗”工作提供充足的资料和依据。

(3)非遗信息采集的内容和范围:①与非遗的形成和发展历程相关的档案资料;②实物档案;③传承人档案;④与“申遗”有关的档案资料;⑤非遗调查研究和遗产项目开发利用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

(4)非遗信息采集的渠道:一是常规收集。一方面向非遗中心、文化馆、博物馆等单位收集,另一方面向乡镇基层收集。二是重点收集,派专业人员重点收集。三是结合民俗节日开展收集。

(5)非遗信息采集的要求和方法:①领导重视非遗信息采集工作;②加强指导和协助非遗信息采集工作;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非遗档案意识。

3.非遗建档保存策略

(1)非遗建档保存是将散落在民间群体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收集、整理、建档,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将其有效的保护起来,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首要步骤。

(2)非遗建档保存应遵循及时建档、真实完整、系统有序、分级保护原则。

(3)非遗建档保存策略研究:完善与健全非遗建档保存的法规和体制;培训参与人员的档案管理及相关专业知识,建立一支专业的非遗建设队伍;建立各种载体形式的非遗“记忆工程”数据库;调动社会公众力量参与非遗建档保存实践;加强人文关怀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4.赣南客家非遗档案

(1)赣南客家非遗档案特点:独特的地域文化性、较强的活态性、浓郁的民间性、较高艺术价值性。

(2)赣南客家非遗档案的现状:赣南地区涵盖了民间文学、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民间音乐、传统戏剧、传统手工技艺、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九大类,涵盖范围较广、类型较为齐全。其中: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十个类型中数量最多,占到了总项目的30%;其次是民俗和传统舞蹈,各有17项和11项,传统戏剧也存在较多数量。

(3)赣南客家非遗档案的开发利用:开展编研,编写文献资料;建立非遗档案数据库;为开发丰富多样的客家文化旅游提供了良好的资源和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