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红色文献
“文献”一词,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献著录总则》(GB/T 3792.1-2009)的定义即: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辞海》第六版解释为:记录知识和信息的一切载体。汉语“文献”一词最早见于《论语·八佾》。元代马端临将其用作书名编成《文献通考》,把“文”释成典籍,把“献”释为贤者。近现代,“文献”被理解为“具有历史价值的图书文物资料”和“与某一学科有关的重要图书资料”。随着历史的演变,当今也有学者认为:“一切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史实和经验,通过某种载体表现的文字资料、图物资料、音像资料等等,均为文献。”
“红色文献”作为组合最早出现在苏联,是《红色文献》杂志的名称。该杂志由俄罗斯联邦和苏联中央档案馆出版(后由苏联和俄罗斯联邦中央档案局出版),出版时间为1922年至1941年。在我国,1938年2月解放社出版的一本书的名字也是《红色文献》,当然“红色文献”也成了在我国较早出现的名词,该书汇集了中国共产党党史的一些重要文献。
对于红色文献的定义学界并没有统一的表述,大多数的学者在具体研究中将红色文献定义为自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起至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由中国共产党机关或各根据地所出版发行的各种文献资料,其中包括党的领袖著作、党组织各类文件以及根据地出版的各种书籍、报刊等,在认识上相对一致。正因如此,红色文献也称为红色革命文献和红色革命历史文献。当然也有一部分学者认为记录和表现红色文化的一切文献都属于红色文献,认为除了上述红色文献定义的内容外,党组织对各历史时期的决议、新中国成立后收集整理的党的领袖著作以及老一辈革命家的回忆录等都应纳入红色文献范围。笔者认为,红色文献除当时所形成的历史文献外,或称原始文献,即历史档案文献外,后人在研究、保护红色文献的形成的回忆录、口述历史、各种史料选编、文集、年谱、纪实性文学作品等各种文字、声音、图像载体的记录都属红色文献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