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子汤
2025年08月10日
附子汤
何姓妇,娠已七月,发热腹痛,脐以下如泼冷水,舌苔白滑,脉弦。他医概以四物汤加味,久之不愈。余曰:“此乃附子汤症,何不照服?”一医谓附子为孕妇禁药,谁敢用之?余曰《金匮要略》:“怀妊六七月,脉弦发热,其胎如胀,腹痛恶寒,少腹如扇,所以然者,子脏开故也。以附子汤温其脏。”岂仲师而不知禁忌者?遂疏附子汤与之,一服而愈。
原按:世医固守胎妊禁忌,往往遇病而不敢用药,遂至孕妇之疾迁延不愈,卒至母子俱伤,皆由食古不化之过也。《黄帝内经》:“黄帝问曰:妇人重身,毒之何如?岐伯曰:有故无陨,亦无陨也。”旨哉言乎!
治妊妇不宜拘守禁忌,亦不可毫无顾忌,总以适可而止,斯为妙手。《黄帝内经》曰:“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示医者以斟酌审慎,何等周到。
尝记曾治一孕妇,胎结已三月,呕恶不止,米饮不能入口已数日矣。腹中饥,大汗,脉两寸浮,两尺如无,气息奄奄,势甚危急,医皆束手。余以六君加旋覆花代赭石与之,同道皆咋舌,不敢赞辞。乃告其夫曰:“舍此万无治法。”即令从速备药,徐徐灌之,始得吐少咽多,药完一帖,约咽下十之七八;再一帖,即不呕吐矣。遂令止药,待观后效。阅二日又呕,又进药两帖而止。如此者先后三次,平复如初。
夫有其病而不敢用其药,是谓无识;病已止而过剂,是谓叛道,二者皆不足以言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