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政策法规频繁变更的风险

一、PPP政策法规频繁变更的风险

政府政策的调整对PPP项目合同的履行具有重大影响。由于国家缺少统一的PPP法律和法规,我国PPP项目的实施一般依据部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内容频繁调整,往往引起PPP项目合同的争议和纠纷。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1](国办发〔2002〕43号)提出,保证外方投资的固定回报不符合中外投资者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违反了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因此要求地方政府对固定回报问题进行清理,其采取的措施包括修改合同、回购项目、将外方的投资转为外债等形式及对于经营亏损的企业予以撤销等。但该通知却没有给固定回报以具体的界定。

由于该通知的下发,引起了许多地方政府与外商之间的污水处理项目合同纠纷。例如,江苏某污水处理BOT项目,原计划于2002年开工,但由于合同中的“固定回报”条款,项目合同双方就投资回报率进行了重新谈判,但无法达成一致。上海大场水厂和延安东路隧道项目也出现了同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