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移交前的准备

一、项目移交前的准备

示范条款

项目移交前的准备

在本项目移交前__年,乙方应对本项目设施状况进行全面检修,并按甲方有关部门确认的实施方案做好准备工作。应当移交的资产应接受权威质量部门的检测、评估部门及其他有权部门的全面检查,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在项目合作期限结束__个月前,甲方和乙方应成立移交委员会。移交委员会由甲方__名授权代表和乙方__名授权代表组成。移交委员会应在双方同意的时间举行会谈并商定项目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最后恢复性检修计划、按移交规定的移交范围和详细清单。

在项目合作期限结束__个月前,甲方和乙方应共同达成协议,明确乙方向甲方移交项目和其他相关资产的详细安排,向甲方移交的项目、设备、设施的详细清单,乙方负责移交的代表姓名;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移交人员的名单和联系方法。

在项目合作期限结束__个月前,乙方应负责解除和清偿本项目中的任何债务、留置权、抵押、质押及其他请求权(甲方同意保留的除外),做好向甲方移交项目的必要准备。甲方不承担乙方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形成的任何债务、担保及乙方对任何第三方的责任。

条款解析

合同双方对项目的移交准备工作,一般包括以下事项

1.过渡期的起讫日期、工作内容和进度安排。

2.评估和测试。双方可以约定在移交日前的几个月内,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对项目设施进行一次检修,但此次检修应不迟于移交日之前几个月内完成,检修的具体时间和内容由移交委员会确定。项目设施经过检修后,还应对项目设施和其他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并对项目状况能否达到合同约定的移交条件和标准进行测试。实践中,上述评估和测试工作一般由政府方委托的独立专家或者由政府和项目公司共同组成的移交委员会负责。

经评估和测试,项目状况不符合约定移交条件和标准的,政府有权提取移交维修保函,并要求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对项目设施进行相应的恢复性修理、更新重置,以确保项目在移交时满足约定要求。

3.过渡期间,双方应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移交期间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应保证公共设施及相应设备正常工作,以确保公共利益不受损害;同时还可以约定项目设施相关零配件和备品备件的移交时间、厂商名单、基本价格,以及服务项目实施雇员名单等详细资料。

4.明确项目移交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如移交委员会的设立、人员组成、移交责任划分等。一般情况下,移交委员会由独立专家或双方授权代表组成。移交委员会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会谈和商定项目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相关检修计划及移交范围内的详尽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