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目合同缺少“唯一性条款”或该条款界定不明确的风险
PPP项目合同的“唯一性条款”或“不竞争性条款”是PPP项目投资回报的有效保障措施。尤其是以使用者付费为单一收入来源的经营性收费公路PPP项目,项目的唯一性是项目合同的核心必备条款。如果缺少了该项条款或该条款约定不明确,投资人的利益将难以得到保障。例如,全国著名的福州刺桐大桥纠纷案,由于政府和社会资本没有签订项目合同,项目履行期间政府又在同一区域新建了几条免费公路,使刺桐大桥项目的收益明显不足。又如,杭州湾跨海大桥项目合同,虽然规定了该条款,但内容不明确,在履行中也发生了纠纷。杭州湾大桥在运营不足两年的时间内,政府又在大桥附近50公里左右的绍兴,批准建设了杭州湾绍兴大桥,使项目的运营收益明显下降。
关于项目合同的唯一性条款,将在本书的第二篇和第三篇中加以详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