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项目履行监督的条款

四、政府对项目履行监督的条款

作为项目合同主体,政府对项目的履行有监督权。政府的监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行使监管职能。政府对于项目公司的监管不限于建设期工程监管,也包括运营期的监管,如对项目公司的设备和仪器进行现场检测和检查等。为了履行政府的监管职能,双方可以在项目合同中约定如下条款:政府对备用水样的检测结果与项目公司提供的数据有很大出入时,可以委托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