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预算与实际投资成本差别巨大的风险

五、投资预算与实际投资成本差别巨大的风险

项目投资预算与实际项目投资可以有一定的误差,但两者的差距过大,项目可能会面临重大的经济损失。以杭州湾跨海大桥项目为例,据报道,项目的投资预算在规划阶段为64亿元,项目立项后增加到87亿元,可研报告阶段增加到107亿元,最终项目建设的成本为200亿元人民币,比预算增加了近两倍。该项目建设成本预算与实际投资差别较大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设计方案的变更、原材料成本上涨等。而青岛胶州湾跨海大桥的建设成本在初期规划阶段为90亿元人民币,经过项目申报、立项、核准之后,最终建成时,建设成本为148亿元人民币,比项目初期的投资总额增加了50亿元人民币。而尚未开工的舟山六横跨海大桥,初期的预算为15亿元人民币,批准该项目时的投资额却增加了10倍还多,为175.72亿元人民币。以上项目投资成本测算的误差巨大,投资人不得不追加投资,这给投资人带来了巨大的投资风险。

在项目合同起草或审核时,为了防止投资预算的重大失误,合同应规定项目投资预算的偏差幅度,如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因政府原因导致项目预算在实际履行中增加5%以内的,由项目公司承担;预算偏差超过5%以上的,由政府承担。该合同条款既可以保证政府可研报告相关数据的准确性,也可以充分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