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述合同风险外,项目收费模式单一也是投资的主要风险。在设计收费公路投资回报方式时,应尽量使收费模式多元化。如在项目周边地区尽量开发和经营一些可利用的资源,以弥补项目收益不足的风险;或在项目收益不足的情况下由政府提供一定的补贴。在北京兴延高速公路项目中,政府提供了车流量的最低保证,即如果车流量低于预测的75%时,政府对不足部分给予补贴。因此建议社会资本在与政府谈判时,应当尽量争取项目收益的多元化,以此降低项目投资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