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构成及各部分的优先次序

二、合同的构成及各部分的优先次序

合同的构成是指项目合同包括的文件。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是指当不同合同文件就同一事项规定的内容出现矛盾时,排序在先的文件优先适用。

示范条款

合同文件优先次序

合同的组成文件是相互说明的。出于解释的需要,文件的优先次序应按下列顺序排列:

1.PPP项目合同;

2.中标函;

3.投标函;

4.附件;

5.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

6.政府的要求;

7.其他文件。

如果发现文件之间有表述模糊或产生歧义之处,应当按照上一顺序的文件作出解释。

条款解析

◆合同的构成

PPP项目合同的文件一般包括合同正文、中标函、投标函、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及政府的要求等。

1.合同的正文主要阐述PPP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核心条款,如风险分配原则、合同的基本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2.中标函或中标通知书,是指政府或其招标代理人在确定社会资本中标后,通知其中标的书面凭证。

3.投标函是指社会资本按照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向政府或其招标代理人提交的有关报价、质量目标等承诺和说明的函件。

4.合同附件一般在合同的结尾部分。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它与合同的其他条款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5.项目合同签订之后,如果有些内容没有约定而需要补充或虽有约定,但需要变更或修订的,双方可以签订项目合同的补充或变更协议。合同的补充或变更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甲、乙双方签约主体的基本信息;(2)说明拟定补充或变更协议的理由;(3)协议补充或变更的条款。

6.政府的要求是指政府对PPP项目所应完成的工期、质量或其他事宜的解释和说明。

◆合同各部分效力的优先次序

PPP项目合同应对合同的正文、中标函、投标函、补充协议、附件和政府的要求这些之间的关系加以说明。双方在PPP项目合同中可以约定,本协议生效后,中标函、投标函、附件、补充协议、政府的要求将成为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关于补充或变更协议的效力,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对于双方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补充或变更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该补充或变更协议为准。

由于PPP项目兼具长期性、复杂性,且因项目所处地域、行业、市场环境等情况不同,各参与方合作意愿、风险偏好、谈判能力等方面有差异,造成项目合同条款欠缺或各条款之间出现矛盾或在项目履行中合同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况下,合同双方应协商签订项目合同的补充或变更协议。因此在双方订立合同时应注意:对合同的构成及各部分的优先次序加以说明,以免双方在项目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