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结论
通过梳理我国家庭经济弱势本科生补偿政策体系,以及对本科生补偿政策体验的访谈分析,我们得出如下三点研究结论:
第一,信息不对称导致补偿政策的实施出现各种违背补偿政策公平公正原则的行为。由于补偿政策的各主体,特别是学校、银行和学生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出现受人诟病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行为。在补偿“蛋糕”大小既定且有限的情况下,“伪贫困生”的出现将部分真正的家庭经济弱势本科生排挤出局;在无法准确、具体掌握每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情景下,高校只能按平均比例将补偿名额分配到班级,出现名额不足与名额浪费并存现象;部分获得补偿的学生思想觉悟不高,不能对自己进行正确评估,缺乏诚信以及感恩上进之心,滥用补助。这一切皆因为对学生经济状况和诚信素养等情况掌握不全面,而且如果要获取准确充分的信息,需要付出高昂成本,这也是家庭经济弱势本科生资助工作一直以来所面临的未解难题。
第二,我国以提供经济补偿为主的资助体系给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的影响,主要起到的是“保健因素”的作用,其激励效果并不明显。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缴纳学费或者学费减免可以给经济弱势学生家庭减少压力;通过国家助学金以及勤工助学所得能为学生在校生活提供基本保障,且可减轻兼职压力,赢得较多的学习和休息时间;获得助学金的贫困生,成绩突出者还可获得各种奖学金,奖学金数额一般较高,可补贴学生的生活费用甚至补贴家用。学生所述的补偿作用为可以让他们拥有一个相对比较正常的学习生活条件,拥有一种相对平和的心态来面对社会,避免或减轻他们对贫富差距的不满程度。但是,补偿对受助学生产生的影响主要是这些,并未对学生的学业和成长产生持久有效的激励力,即便是数额较大的奖学金也难以充分持久地激励贫困学生通过努力学习来争取获得。强烈而持久的学习激励力主要来源于学生对人生价值的认识,对知识的兴趣和渴望,以及自己心中设定的某些成长目标等,这些因素才是本科学生勤奋进取的根本性原动力。
第三,家庭经济弱势本科生一方面接受来自补偿政策的经济援助,另一方面由于对补偿政策的执行及其实际效果存在非正面看法,而对政策的认同度不高,出现类似于抵制理论所描述的情况:既遵循着既定的规则,却又在规则的范围内寻求自己的活动空间。学生们根据补偿政策的规则,尽量提供能使自己满足补偿申请条件的证明和材料,如通过将家庭收入降低一些,支出增加一些,以便能争取到一个无偿补助的名额,获得一笔额外收入;也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选择放弃,只为避免在补偿程序中自己作为受资助学生信息被公布;在同时提供有偿的助学贷款和无偿的“奖”“助”“减”“免”等时,出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学生一般都会选择不需付出任何代价的无偿方式;最显著的抵制是申请到助学贷款而毕业后不偿还贷款的行为。家庭经济弱势本科生的如上表现从行为上客观表达了对补偿政策的不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