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 癔病
癔病(Hysteria),也称歇斯底里或癔症,是常见的一种神经症。本病多发生于青壮年期,年龄以16~35岁为多,女性多见。患者多具有易受暗示性、喜欢夸张、感情用事和“自我中心”等性格特征。因此常在不良性格的基础上,由于明显的精神因素或不良暗示的作用引起大脑机能的失调而发病。起病急,可表现出各种不同的症状,如感觉和运动机能障碍、内脏器官的植物性神经机能失调以及心理异常等。一般没有发现与症状相应的器质性损伤。早在两千年前,在埃及和古希腊医书中对癔病就有记载。当时的医生认为癔病症状是由于女患者的子宫游走造成。到了中世纪则认为是由于魔法或妖魔作怪、精灵附体之故。从18世纪开始,认识到癔病起源于神经系统和大脑的异常。到了19世纪末,法国著名精神病学家夏柯认为是中枢神经系统生理障碍造成的,而弗洛伊德认为癔病是无意识的动机冲突的结果。1939年英国有人给癔病定义为“是这样一种状态:其所呈现的精神和躯体并不源于器质性因素。产生和维持症状的动机不完全自觉,这些症状旨在获得某种实际的或幻想的利益。”1978年《国际疾病分类》第九版中《精神障碍的分类》(ICD-9)对癔病的定义与此相似,认为癔病是一种“似乎未被患者觉察的动机造成了意识范围缩小、运动或感觉机能的障碍,患者因而似乎取得了心理上的利益或象征性价值”。
癔病的临床症状多种多样,颇为复杂。它既可有精神异常和类似神经病的各种症状,又可有内脏机能失调和植物神经机能障碍的症状,而且还可以由于模仿而产生新的症状。(1)身体障碍。痉挛发作(抽搐)是癔病发作最常见的形式。表现为类似于癫痫样的抽搐。发作以前可有头痛、胸闷,心烦、委屈等表现。发作时四肢抽动或挺直,两眼球上翻,但不会达到意识丧失,因而在发作过程中常常有各种有目的活动,如撕衣服、扯头发、捶胸、抓周围的人或发出怪声等;同时面部可有各种表情,显得夸张与做作。发作的持续时间也大大超过癫痫的发作时间。痉挛发作后往往哭泣或不语,患者感到全身酸痛、疲乏无力,而且伴有肢体震颤、肌肉痉挛、运动麻痹(瘫痪)、言语运动抑制即“沉默症”和“失音症”、感觉过敏、感觉缺失(麻木)等症状。(2)情感障碍。情感爆发是本病常见的发作形式。患者在精神因素作用下,突然精神失常,如表现为哭笑、狂怒、叫喊、吵骂、打人、打自己、毁物等。有时表现为委屈、悲伤、痛哭流涕或又突然兴高采烈,又唱又舞,且常伴随幼稚、做作、撒娇或演戏样的动作表情。其说唱谩骂的内容多与精神创伤有关。发作呈阵发性,在人多时,发作更为频繁。一般发作时间较短,发作过程中患者心里大致明白,但自觉控制不住。同时,还常伴有意识障碍、假性痴呆、童样痴呆和癔病性遗忘等症状。
癔病患者一般都具有不同程度的癔病性人格特征,这种人格特征构成了癔病的发病基础。只是具有明显癔病性人格的患者,在不太强烈的精神因素作用下就能发生癔病,而对于表现不大明显的患者则要在较强烈或持久的精神因素作用下才能发生癔病。癔病患者的人格特征主要有:富于情感性,富于暗示性、富于幻想性和自我中心症状。同时,凡是能引起患者气愤、委屈、窘迫、恐惧、忧虑和痛苦等较深的创伤体验和持久的精神刺激,如亲人亡故、家庭不和、婚姻不美满、邻里纠纷、与领导有矛盾、工作不顺心,以及各种事故等均可成为致病的心理——社会因素。由于癔病患者具有富于暗示性的人格特征,因此患者极容易受到暗示和自我暗示的影响。暗示作用就成为癔病发病的重要心理因素。有一位瘫痪者,在高空作业摔下来以后,本来自己已走回宿舍,当时并没有发病,只是过了几天,感到双膝关节不适。但是在“我的腿一定是摔坏了,无法走路了”这样的强烈自我暗示下,不久果然致瘫住院;入院后,听到有的医生认为可能是摔伤引起了器质性损伤,并听说这种病变会引起尿失禁,结果又出现尿失禁。因他不懂尿失禁的表现,以为就像小孩子尿床那样,结果,他也是每天尿床一次,把病床褥子都尿湿了。神经系统检查并没有发现任何阳性体征,故诊断为由于暗示和自我暗示而发生的癔瘫。
巴甫洛夫的高级神经活动病理生理学观点对癔病机理的解释认为,癔病患者由于大脑皮层和第二信号系统机能相对减弱,致使受其控制和调节的第一信号系统和皮层下部位的机能相对增强。皮层下系统机能的增强,患者就表现为本能欲望的活跃,情感表现强烈而鲜明。第一信号系统增强,患者就表现为形象思维突出,富于幻想性。由于第二信号系统相对减弱,患者的理智活动能力,如判断和批判能力也相对减弱,就表现为暗示性增强。这是对癔病型人格特点机理的解释。癔病患者在强烈的心理—社会因素的作用下,大脑皮层进入保护性抑制状态。如果皮层下由于正诱导的作用而处于脱抑制状态,就会出现情感爆发和痉挛发作,如果大脑皮层的抑制过程向皮层下部位扩散,则会产生深度的抑制状态,以致出现癔病性瘫痪或木僵等。除了巴甫洛夫之外,其他许多学者也曾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观点作过解释。例如法国精神病学家夏柯认为,癔病的发生类似于催眠状态,是中枢神经系统生理障碍所致,是暗示和自我暗示引起的异常表现。让内则认为这是由于患者心理综合能力削弱而引起了“心理分离”所致,并把癔病性感觉缺失、癔瘫和癔病性遗忘都解释为是由于相应的心理功能从意识中分离出去的结果。弗洛伊德认为,癔病的发生是由于患者内心的矛盾冲突,或者说是人格结构中的“伊特”和“超我”之间的矛盾冲突被压抑到无意识领域里去,这些心理矛盾冲突表现为某种本能的欲望和冲动,虽然是无意识的,但却是实际存在的,虽然被压抑了,但却并没被消灭。这些欲望和冲动仍然不时在活动着,有时采取伪装的形式,转化成为某种心理的或躯体的症状。而且症状的性质和发生的部位有着象征性的意义,使受压抑的欲望获得某种意义的满足,这对患者来说是有利的(或称为获益的),至少能对“伊特”和“超我”的矛盾冲突起到缓和的作用,但这个过程的进行是无意识的。这就是所谓的“转换性癔病”的含义。
对癔病的治疗,有效的方法仍然是以心理治疗为中心的综合疗法。在治疗过程中,第一,是要帮助患者端正对疾病的认识,使患者了解癔病是高级神经系统机能失调的表现,发作时的状态都不过是大脑机能暂时的障碍,完全能够治好而不会留下残疾,以此解除患者的思想顾虑,树立治愈疾病的信心。第二,是要帮助患者了解自己人格特征中的弱点,有针对性地做出努力进行适当的矫正。第三,是要帮助患者合理安排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保证大脑皮层得到充分的休息,增强其对精神刺激的耐受力。第四,是要指导患者以正确态度对待现实,注意改善与周围人之间的关系,尽量减少人际关系的冲突,正确处理各种不愉快的问题,这对于癔病的治疗和预防均有重要意义。此外,还要做好患者亲属等周围人的工作。一是要向他们说明癔病的实质和特点,解除他们不必要的顾虑,改变其不正确的态度;既同情和关心患者,在发病时又不要过于紧张或过分关心,以免造成不良的暗示性影响。二是要他们协助医生做好工作,促使患者能配合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