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 大学生易发性人格异常

6.2.3 大学生易发性人格异常

人格障碍又叫变态人格,或称人格异常。它是指有一种或几种人格特质的强度超出了正常范围,从而妨碍了正常的人际交往,表现为持久而牢固的适应不良的情绪和行为反应模式,通常有不同的具体类型。人格障碍并非精神病,亦非神经病,但能给病人本人或社会造成精神痛苦和危害。

心理活动的“常态”和“变态”是相对而言的,人格异常的人与普通人实际上并无明显的界限。人格障碍,临床表现通常为焦虑、恐惧以及习惯性退缩,以行为狭窄为特点[4]。人格障碍与正常人格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社会的接受性。凡是符合社会规范、道德标准与价值观念而为社会所接受的人格表现,则居优良人格之列;否则即为人格障碍。二是生活的适应性。凡是适应其所生活、工作的环境则属正常人格,而人格障碍者则或多或少的与其生活、工作的环境不相适应。三是主观的感受性。正常人格者和人格障碍者的主观感受是有区别的,例如,正常人格者在主观感受上总是接受他们所生存的社会,而有人格障碍者则难以接受他所生存的社会。人格障碍的主要特征是:心理素乱,与人难处,如偏执、怀疑、自恋、自怜、被动性侵犯等;把自己遇到的一切困难都归咎于命运和别人的错误,把社会和外界对自己不利的条件都看作是不应该的,而对自己的缺点却无所觉察,也不改正;认为自己对别人不负任何责任,对不道德的行为没有罪恶感,对伤害别人的行为不后悔,对自己的一切行为都执意地偏袒与辩护;在任何环境中都表现出猜疑和认识上的偏颇。具有人格障碍的人,由于其内心体验背离生活常情,外在行为违反社会准则,所以经常给社会和他人造成伤害,给自己带来痛苦。人格障碍的类型很多,但在大学生日常的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人格障碍主要有如下一些类型。

(1)偏执型人格异常

偏执型人格,属于变态人格或人格异常的一种。这种病态人格的特点是性格固执,多疑,过分敏感,心胸狭窄;常认为别人在跟他过不去,把别人并无恶意的、中性的和友好的表示看作是轻视、蔑视或敌对行为,因而造成许多误解与冲突,与上下级、同事、亲人、朋友都不易相处融洽;自我评价过高,自负且好嫉妒,同时又很容易自卑,常固执已见,言行易冲动,好诡辩。对别人的言行总是不服气,缺乏幽默感。在遇到挫折或发生错误时,好强词夺理,喋喋不休,或推诿于他人,归咎于客观原因,认为自己成了别人阴谋的牺牲品或替罪羊。这种异常表现在遭受严重挫折或不顺心的逆境中会加重,有的人甚至发展成为偏执型精神病。偏执型病态人格大都形成于青少年时期,其主要原因是某些儿童受到家长无原则地迁就与宠爱,他们在百依百顺的家庭环境中听惯了家长的肯定与客人们的颂扬,习惯于以自我中心主义的眼光来看待周围的人与事,成为家庭中的“小皇帝”;缺乏正确的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即使明知错了,也由于家长的庇护和宽容,以及自己爱面子的虚荣心,不愿或缺乏改正缺点的勇气。在这种环境中孩子养成倔犟、固执和自以为是等性格弱点。由于在日后的社会生活中,社会环境根本不可能像娇生惯养的家庭环境那样随心所欲,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很多不顺心的事或挫折,这些性格弱点就很容易发展成为偏执型人格。

(2)强迫型人格异常

强迫型人格障碍是人格障碍中较常见的一种,也称强迫固执性格。属于轻微的人格异常。这一类型的人格异常开始于青年期,在各种环境背景下所表现的广泛模式是:过分地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举止是否适当,因而表现得特别死板,处世缺乏灵活,缺少弹性;强烈的自制心理和自我约束。其主要表现为:做事要求严格和完美,容易把冲突理智化,具有强烈的自制心理和自控行为,甚至因此而妨碍工作的完成。做事专注于细节、规则、次序、组织或时间表,反而失去工作重点。要求他人应完全遵照自己的方式做事,或不相信别人而拒绝别人。过度献身于工作,因而放弃休闲活动或友谊(但无明显财产的需求)。对有关伦理、道德或价值观的事物,表现得过于诚实,一丝不苟而毫无弹性。这种人平时有不安全感,他们的感情表现以焦虑,紧张,悔恨时多,轻松愉快、满意时少。这种人不能平易近人,难于热情待人,缺乏幽默感。常因反复核对、过分注意细节而忽视全局,自己也感到紧张和苦恼,但不能自拔。强迫型人格障碍的形成一般在幼年时期,与家庭教育生活经历直接相关。如父母管教过严,要求苛刻就造成了子女的拘谨和小心翼翼,做事怕父母惩罚。久而久之,便使孩子形成焦虑,紧张的情绪。另一方面,一些家庭成员的生活习惯,也可能对孩子产生影响;若在幼年时受到过较强的挫折和刺激,也可形成强迫型人格。

(3)自恋型人格异常

自恋型人格是指以自我为中心,不顾及别人感受,仅把个人想法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属于轻微的人格异常。这一类型的人格异常开始于青年期,在各种环境背景下所表现的广泛模式是:幻想或行为上表现自大,缺乏同情心,对他人的评价很敏感,对他人的批评感觉愤怒、羞耻或侮辱(即使未表现出来)。其主要表现为:过分的自我关心、自我中心和自尊自夸,常幻想自己了不起、有才学、有美貌。不能接受别人的建议和批评,需要经常受到注意或赞美。相信自己的问题很独特,需要特别对象的了解。专注于充满成功、权利、成就、理想化的幻想中。注重权利的争取,不合理的期待、特殊待遇、享受特权。缺乏同情心,不能体会谅解他人的感受。专注于嫉妒他人的感觉。

(4)回避型人格异常。又称逃避或焦虑型人格。属于轻微的人格异常。这一类型的人格异常开始于青年期,在各种环境背景下所表现的广泛模式是:对社交感觉不适,害怕负面的评价以及害羞、胆小。其主要表现为:心理自卑,行为退缩,面对挑战采取逃避态度或无能应付,容易因为批评或不同意而受伤害。除非受到保证会给予友善接纳,否则不愿与人建立关系,避开或不接触重大的社交或职业活动。在社交场合保持沉默,因为害怕说话不适当或表现愚蠢,或无法回答别人的问题而受窘。回避型人格形成的原因主要是自卑心理。不少学派认为,自卑感起源于人的幼年时期由于生理缺陷或某些心理缺陷(如智力、记忆力、性格等)而产生的轻视自己,认为自己在某些方面不如他人的心理。在大学生的表现中较多的是社交恐惧、自责心理和消极的自我暗示。

(5)依赖型人格异常。属于轻微的人格异常。这一类型的人格异常开始于青年期,在各种环境背景下所表现的广泛模式是:行为表现为依赖和顺从。其主要表现为:自己无法做决定,也无法进行工作或执行计划,必须要依靠别人给予过多的指导或保证。不果断,也缺乏判断能力。因害怕被拒绝,即使坚信别人错误,仍同意对方的意见或建议,为博取他人好感而愿意做自己不愉快或降低自己身份的事。经常恐惧自己会被抛弃,容易因为批评或不同意而受伤害。

研究发现,人格障碍始于青春期或成年早期,具有跨时间和情境的持续稳定性,其对个体的社会功能具有广泛的负性影响,而这种人格功能的损伤和个体病理人格特质的表现并非由物质滥用、躯体疾病或另一种精神疾病所致。造成大学生人格障碍的原因非常复杂,涉及遗传和环境两个方面,其中不少因素是遗传和环境的交互作用。[5]概括而言,主要是三大因素所致。一是人格特质。个体的人格异常是人格特质发展、表现不均衡,超出正常范围的结果,某些人格特质异常是人格障碍的心理基础。人格特质多种多样,但它们引发人格障碍的作用并不相同,有的作用明显,有的作用较弱。至少如下一些特质对人格健康或障碍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自卑、抑郁、恐怖、强迫、焦虑、悲观、敏感、多疑、幻想、浮躁、厌世、偏执、逆反等。大学生个体只要这些特质有一个是异常的,就可能存在人格障碍。二是家庭背景。家庭中父母及其他成员具有一定的世界观、信仰、性格等心理特征,是对他们所处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反映。社会关系就是通过家庭及其成员对儿童施加影响的,对儿童心理的发展及个性的形成特别重要。一方面,遗传可能与人格障碍有关,家属中有人格障碍者,则大学生发生人格障碍的可能就较大。这不仅仅是遗传素质的问题,还存在人格障碍的父母家人对个体的教养问题,或者说,障碍的家庭教养障碍的个体。另一方面,人格障碍的遗传素质使个体对家庭、社会、文化中的致病因素有着特殊的敏感性,增大了个体发生人格障碍的概率。此外,即使家族中没有人格障碍的遗传素质,那些不和谐的家庭及不合理的教养方式,也可能使个体产生人格障碍。国内有研究表明:来自单亲家庭的青少年罪犯约占19%,父母的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的青少年罪犯超过80%,青少年罪犯在社会支持量表总分及各个因子上的得分均低于对照组。[6]父母关系不和,家庭缺乏温暖或者父母过于溺爱或苛求孩子,都会严重影响个体人格的健康发展,而容易出现异常现象。三是成长经历。成长经历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在家庭中的生活情况,这里尤其强调个体在社会中的生活经历,特别是那些意外事件对个体人格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