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 大学生挫折心理产生的主观因素
在引起大学生挫折的因素中,相当大的部分是由于大学生自身的能力与认识等方面因素引起的。当然,首先是个体条件因素,一个介于主客观之间的因素。这是因个体体力、智力条件或性格、能力、思想等心理特点因素引起的心理挫折。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因受个体条件差异制约和限制不能达到目标。例如,大学学习无论在内容的深度,还是知识的范围,都是高中不能相比的,一些大学生由于智力条件或学习方法因素,不能较好完成学习任务而引起挫折。又如人际交往中可能由于其貌不扬或性格内向而处于劣势,往往无法在交际场合潇洒自如、谈笑风生,展示自己的才能。甚至正常交友也受影响,使自己陷入孤寂境界等。第二,可能因个体条件卓越的影响而给大学生个体带来挫折感。人们常说“树大招风”“枪打出头鸟”,古人云:“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人出于众,众必非之”,都是说的这个道理。
在引起大学生的挫折中,不少是由于大学生认识能力或思维方法引起的。由于大学生是社会中值得骄傲的青年团体,缺乏社会经验,心理发展不完全成熟,因而在学习生活、社会活动中可能出现思想不符合实际,好高骛远,从而达不到目标导致的挫折。一位大学生一入学就给自己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拿特等奖学金,评三好学生。对于这位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当然应当鼓励。然而这位大学生并不充分了解进入该大学的学生的整体水平,也不十分了解奖学金、三好学生评比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主观盲目地给自己制定了过高的目标,其结果当然是实现不了。而失败的结果无疑对这位大学生来说是一次不大不小的挫折。
相关研究发现,在引发大学生心理挫折的因素中,动机冲突因素引发挫折心理感受的概率最高。个体在有目的活动中,常常因一个或数个目标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动机。如果这些同时并存的动机不能同时获得满足,并且在性质上又出现彼此相互排斥的情况时就会产生动机冲突的心理现象。对于大学生而言,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以及改革开放的社会背景,为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和广阔的天地,同时也给大学生带来了选择的冲突。这些动机冲突引起了我国大学生种种挫折,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况:(1)双趋冲突。大学生往往面临两个期待事物之间的选择的冲突,这两个期待事物对自己都很重要,并且都有相同强度的动机,于是出现“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难以取舍的心理冲突。(2)双避冲突。大学生往往面临两个希望避开事物之间的选择的冲突,自己对这两个事物都不感兴趣,甚至是厌恶的,但却不能同时避开,于是出现“二者必居其一”的心理冲突。(3)趋避冲突。大学生可能面临一个既对自己有利,又对自己有害的事物或目标的选择的冲突。大学生对这个事物或目标,一方面想达到,但同时又企图避开,于是出现极为矛盾的心理冲突。(4)双趋双避冲突。大学生有时面临的心理冲突相当复杂,他们面临的两个目标各有长与短,因而他们一方面在都想达到的同时,又都试图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