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选拔突出实践能力要求

一、招生选拔突出实践能力要求

1.构建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与学术学位研究生相比,更加突出对生源专业能力及职业发展潜质的考查。应坚持职业需求导向,以初试确认考生专业综合知识水平,以复试确认考生专业基础与能力、职业潜能及实践能力。在招生初试的专业基础考试科目中,应强化对考生专业基础、专业实践能力与职业发展潜力的考查。在招生复试中,应将专业能力及职业发展潜质考查作为重点,加大复试在录取中的权重(复试分数可占到最终录取综合成绩的50%)。

在推荐免试生中,重点考核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避免单纯强调学业成绩。组织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毕业生统一考核,统一复试。将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公开发表论文、学科竞赛获奖、优秀科研训练报告等纳入推荐考核体系。一些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直接获得攻读专业学位的资格。该机制既有利于实现选拔具有“学术专长”“专业潜质”的人才目标,也有助于引导本科教学注重加强其科研能力的训练。

2.保障基本招生规模

为切实保障专业学位的培养质量,高校应加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投入。近年来,随着专业学位越来越被社会大众认可,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也越来越多,但高校招生指标却未相应进行调节,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仍占据绝大比例。因此,高校在制订本校招生指标时,应在师资力量、培养条件等方面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持平或超过,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合理、足够的招生比例。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为保障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必要、正常的培养环境,学校不仅要在整体上保持合理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比例,还必须保证每一个招生的专业学位点有足够的招生规模。要坚决纠正一些专业学位授权点每年只招几名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和学术学位研究生合班培养的现象。更不能出现个别学校仅仅为保某个学术学位授权点而停止另一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招生的严重事件(不是因为该专业学位授权点本身问题)。

3.推进招生分类考试改革

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选拔性考试,其宗旨在于甄别考生是否具备从事研究和技术开发的潜力,要求初试考试科目设置与考核内容相对应,尤其是专业学位的考核,更应重点考核其实践操作能力。而部分高校还沿用选拔学术学位研究生考试内容和方式来选拔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违背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初衷。

为此,有必要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招生分类考试改革。应花大力气明确并制订有别于学术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标准,按照这一标准在考试形式与内容方面进行深入改革,加强考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潜能的测试力度。同时,通过吸纳企业、行业人员参加复试,在复试中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单独测试专业实践能力,对欲调剂到专业学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考生重新进行专业实践能力测试等改革举措,打破从招生阶段便开始的“同质化”“低人一等”的尴尬局面。

在这方面,一些高校已做了改革尝试。中国石油大学2016年重新修订了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办法,增加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并综合考虑科研经费、校外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的培养条件(数量、质量)、实践成果、学位论文质量等因素,确定学院(研究院)专业学位招生指标。为在复试中体现分类选拔,要求各学院按学科专业、专业领域和专项政策计划分别成立若干个学科复试小组和专项政策计划复试小组,每个学科复试小组和专项政策计划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专业学位复试小组的组成,原则上应有不少于2人来自企业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重庆医科大学在医学专业学位硕士考试复试中增加了临床技能测试,并仅限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不含临床检验诊断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护理学专业学位,主要考查考生的临床操作技能。同时制订了相应的临床技能测试办法。在临床类专业学位考生总成绩中突出了专业技能的权重。考试总成绩包括4 部分:初试成绩为50%;综合知识测试为10%;临床技能测试为20%;面试为20%。这一个改革举措,使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有了明显区分,且考试科目、要求等均高于同层次学术学位研究生,真正体现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属性。此外,一些高校从招生结构上实施分类招生改革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在硕士层面只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上海交通大学一些专业性强的二级办学单位如上海交大—巴黎高科卓越工程师学院、上海交大—南加州大学文化创意产业学院、中英国际低碳学院、上海高级金融学院等均只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上高校的改革实践,有效扭转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同质化”“低人一等”的局面。

可喜的是,2015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从顶层设计、全局谋划的战略高度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考试改革提供了范本。[10]该方案针对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培养要求和临床医生职业特点,改革考试内容,进一步突出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查,加强考查实效性,促进优秀临床医学专门人才脱颖而出。改革要点:一是将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和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分别设置。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环节设“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科目,着重考查临床医学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临床医学培养的标准化、规范化导向,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各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二是改革“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内容:全面加强了对职业素质(主要是对医德)的考查;紧密围绕培养目标和临床实践要求,进一步强化了临床技能考查;进一步提高命题内容综合度。与此同时,还进一步健全了相关配套办法: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而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所有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其培养工作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国家统一制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总之,该意见是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在重点领域取得的较大突破,将极大促进高校各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一步深化分类招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