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大学法科大学院专业学位教育

二、东京大学法科大学院专业学位教育

日本东京大学法科大学院也就是东京大学法学研究生院,2008年,共有专业教师72人,同时还有其他学院及专业的任课教师54人(含有实际经验的教员19人、常勤实际经验教员6人)。每年预定招收人数为300人。其中有法学专业背景的约200人,无法学专业背景的约100人(大约30%为其他学科或者有丰富经验和工作经历的社会人),见表6-4。

表6-4 日本东京大学法科大学院学生情况表[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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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京大学法科大学院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

东京大学法科大学院以培养对国民和社会有崇高理想和抱负,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正确的伦理观,同时能活跃在高端的法学界的国际型高级法学家为目标。报名者必须具有16年及以上的学习经历,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含大学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必须在3月31日满22岁)。同时设有社会人(3年以上经验者)和理工科毕业生特别选考机制,如果在该机制中落选还可作为非法学考生报考。

选考顺序分书面选考和笔试两部分。书面选考需提交与其他学科不一样的资料:法科大学院适应性考试(不是专业知识考试,是对是否具有进入法科大学院学习的判断能力、分析能力和表现能力的测试,由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或者适应性考试委员会组织)成绩、两年内的外语(含英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中文和韩语中的一种)成绩单、以前的学习成绩单以及其他如资格证明以及社会人报考者的上司推荐信等。书面选考合格者(在考试前的10天左右通知考生)进入笔试,法学专业考生考题从公法系(宪法和行政法)、民事法系(民法、商法和民事诉讼法)、刑事法系(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和一般法学四大系统中的三大系统中各出一题共三题。非法学专业考生考两道综合题。

2.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包含4方面的课程:法律基本科目、法律实务基础科目、基础及相关科目、法学前沿科目,见表6-5。

为了使法科大学院的学生尽量学到更多的知识和能力,东京大学把学习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择性必修课。法学专业毕业生和非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区别是必修课要求的学分数不同,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为68分,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为66分[基本科目系列:法学入门、民法基础(1、2、3)、刑法基础、宪法基础、商法基础、民事讼法基础、刑事讼法基础、行政法基础等免修]。毕业学分要求也不一样,分别为93分和63分。标准学年制是3年,但针对法学专业毕业生也可两年毕业。同时,每年设有学分上限(第一年为36学分,第二年为36学分,第三年为44学分),每年必须学满上述学分上限的2/3方可升级,并且留级后前一年所学课程全部无效,连续两年不能升级者,就失去学生资格。课堂教学多采取互动式教学,要求学生预习,并在一周之内集中对所学课程进行有计划性的复习。学生成绩基本上是按课堂出勤、回答提问以及所提交的报告作为平时成绩,加上期末的笔试构成。但根据课程和任课教师不同,也有不设笔试的(在培养方案中有记载,包括成绩评价标准等)。由于注重过程教育,因此对特别课程缺勤严重者,所修学分不予认可。

表6-5 日本东京大学法科大学院课程设置一览表[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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