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授位要求,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
学位授予是对学生培养成果的最终考核,对人才培养质量有着明显的导向和引导作用。要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改变以往研究生教育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学术成果为导向的明确授位要求,从专业学位的实践应用性出发,加强对学生实践培养环节的考核要求,将学生实践过程质量和实践成果作为是否允许申请授位答辩的重要依据。
首先,应建立实践成果答辩制度,并将其实践教学完成情况作为中期考核或预答辩的重要考核内容。应严格考查学生实践教学完成情况,要求学生事先制订实践计划,实践过程中定期记录实践日志,实践结束后应以实践报告等形式汇报实践成果。应在行业实践部门专家的参与下,对实践成果进行答辩考核评分,考核不合格的不允许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实践成果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是基于导师横向课题或企业实际研究项目发表的学术论文,也可以是专业实践竞赛获奖、专利授权、产品开发设计方案、调研报告等,既要体现学生参与实践培养环节的工作量,更要真实反映学生应用知识、工具、方法创新性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次,要强化学位论文过程管理,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第一,要加强学位论文选题指导,把握论文实践应用导向。选题要充分反映学生的实践培养经历,原则上选题应来源于学生实际参加过的横向科研项目或企业实际生产研发任务。要强化导师在论文选题中的责任,充分发挥双导师制、集体导师制等创新导师制度在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指导中的积极作用,校内导师负责把握学生的研究方向,帮助和指导学生分析论文选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校外导师要帮助学生确保论文选题紧密联系实践,具有经济社会效益与现实应用价值。第二,要做好开题报告环节,建立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淘汰机制。要规范开题报告内容要求,充分阐述论文选题的目的和依据、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国内外的研究进展和动态、目前已取得的研究成就和尚存在的不足,以及论文写作的可行性。要建立严格的开题报告答辩、审查和评议制度。组成专门的审查指导小组,以答辩形式对论文选题、选题内容、研究方案和研究方法进行严格把关,杜绝走形式。要细化实践性学位论文形式要求。各专业学位教指委已经制订了多种实践性论文形式,在此基础上,应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和人才培养特色,细化各论文形式评阅标准,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升导师对实践性论文的指导能力,提高论文评阅专家对多元论文形式的熟悉、了解、认同和评阅能力。
华东师范大学根据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特点和实际培养需要,将教育实习和学位论文撰写这两个培养环节有机结合起,实行“论文包”学位论文模式,确保学位论文选题来源于实际问题。学位论文由实践论文和专题研究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实践论文部分实践研究部分占40%权重,包括调查研究报告(占50%)和教学实践反思报告(占50%),两部分字数均不少于3 000 字。实践论文旨在引导学生深入课堂教学和中小学教育实践中,主动发现问题、思考问题,为学位论文的撰写提供思路并打好基础。此部分成绩由校外导师评定。专题研究部分占60%权重,侧重于运用所学知识对学校或其所在地区实际问题进行研究,是学位论文答辩的主要内容。论文形式可采用调研报告、教育实验研究报告、教育观察研究报告、教育案例研究报告、教学设计等形式,要求字数不少于1万字。这部分内容由校内导师负责指导并做出成绩评定。在学位论文答辩时,学生首先要对实践论文部分的总体思路以及实践论文研究和专题研究之间的关系进行口头陈述,通过后方可进行专题研究部分答辩。[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