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本的
大学教育认证评估机制
日本的大学教育管理保障评价体系主要分为自我检查评估(图6-3)、第三方(即受评估大学委托的组织机构)评价和认证评估机构(由文部大臣认定批准)评价等3种。日本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院根据专业学位设置基准规定各设置专业每五年应就其教学课程、教员结构等的教育研究活动的状况,接受由教育部部长(文部省大臣)认定的相关认证评价组织的评价,并将其评价公示、上报。
各专业的认证评估机构不同。2006—2009年,日本认证评价团体共对124个专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院进行了认证评估。表6-3为日本专门职大学院的评价机构情况。
表6-3 专门职大学院的评价机构一览表(2009年1月)
(注:可以申请任何一家评审)